理学院:
为加强学校对研究生助教工作的统一管理,切实发挥助教辅助作用,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助教和助教B类岗工作管理办法》(中石大京学〔2011〕76号)相关规定,现将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助教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审批流程
1.教务处、研究生院根据研究生招生数量及历年岗位设置情况综合考量,将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助教岗位指标下达到学院,学院根据实际需要申报。图书馆、信息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审批表》(附件1);
2.学院根据教务处、研究生院下达的指标,组织教师申报填写《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表》(附件2)。图书馆、信息中心根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审批结果确定岗位数量;
3.学院组织学生申请填写《研究生助教申请表》(附件3),申请人须为研究生(研究生每学期只可受聘担任一项助教工作,且每名研究生担任助教原则上不超过2个学期);
4.学院组织教师对申请学生面试,面试时间由学院自定,面试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后,于新学期返校第1周(2024年9月7日前)将《研究生助教岗位聘任名单汇总表》(附件4)分本科生课程和研究生课程分别报教务处、研究生院审核,审核后由教务处、研究生院于9月14日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图书馆、信息中心确定聘任名单并在各部门网站公示,于9月14日前将名单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二、岗位设置原则
重点为学生人数较多的实验课或日常工作比较多的教学实验室配备助教。
三、工作要求
助教以协助指导老师批改实验报告、指导学生实验、协助实验室老师准备实验为主。各类助教要填写助教工作记录本,期末交学院(研究院)考核、存档。
注意事项:兼职辅导员专兼职期间和行政助理工作期间不得申请!
四、工作职责
1.教师、实验老师、实验员要对助教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批改助教试做的作业、实验报告、检查实验准备情况,指导和检查助教工作,对学生完成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评价;授课教师在上课时间必须在教室或实验室,不能由助教代替上课;
2.学院负责对实验室配备的助教的编制数进行解释,可以根据教学实际情况调整助教的配备;
3.学院要对配备了助教的实验室提出教学要求,检查教师、实验老师、实验员对助教工作的指导情况,检查实验的教学质量是否达到了较好的效果,学期末完成助教工作总结和考核,将考核名单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齐助教工作记录本存院办;
4.教务处、研究生院负责对指导教师、助教进行培训、对各学院助教工作进行抽查等,发放《研究生助教工作记录本》(附件5),学院也可据此设计适合本院的助教工作记录本;
5.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助教酬金的发放(助教1个编制500元/月,期末考核合格的助教1个编制再发1000元奖金)。
五、联系方式
序号 |
部门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地点 |
1 |
教务处 |
时老师 |
89733459 |
主楼B219 |
2 |
研究生院 |
常老师 |
89733455 |
主楼B207 |
3 |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齐老师 雷老师 |
89732128 |
学生活动中心301 |
附件1《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审批表》
附件2《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表》(教师用表)
附件3《研究生助教申请表》(学生用表)
附件4《研究生助教岗位聘任名单汇总表》
附件5《研究生助教工作记录本》
附件6《研究生助教岗位指标》(见下页)
教务处
研究生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8月30日
附件6 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助教岗位指标
学院 |
本科教学 助教名额 |
研究生教学 助教名额 |
理学院 |
61.5 |
8 |
合计 |
61.5 |
8 |
教务处
研究生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