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奖”是为了纪念孙越崎先生多年来为中国工矿事业做出贡献而设立的,其目的是支持和资助能源、教育活动,培养人才,促进中国能源科技教育事业的繁荣和后备人才的成长。我校受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会的委托,开展2016年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候选人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奖励金额
我校普通全日制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1000元/人(RMB)。
注:延期学生不能参评,获奖者可参评其他奖学金。
二、评选流程
1、前七大学院各评选出博士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各1人(其中含1名本科生),其他学院根据情况推荐本科生或研究生1人。
2、学校评审根据学院推荐情况,评选出研究生2名,本科生2名 。
3、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会评审并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三、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努力实践和弘扬爱国、创业、奋斗的精神,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勤俭节约。
2.学习好。在学习上刻苦钻研,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在专业中学习成绩突出,处于前列。
3.工作好。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且工作成绩突出,能够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身体好。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体育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体育达标成绩在良好以上。
5.上一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同年级专业排名前10%。
6.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艰苦专业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7.在校期间已获得该项奖的同学不能再次申请。
8.申请人提供获奖材料时仅限当前学历。
1、孙越崎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申请人提供、纸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
2、个人当前学历获奖证书复印件(申请人提供、盖院章);
3、个人当前学历发表文章复印件(申请人提供、盖院章);
4、个人当前学历学习成绩单(申请人提供、盖院章);
5、研究生申请须经过实验室或导师同意(申请人提供、导师推荐信);
6、学生自评分及评分说明附件3.4(申请人提供、学院审核并盖院章);
7、孙越崎优秀学生奖申报信息表附件2(纸质及电子版)及学生申请表(电子版)(学院提供);
注:代表性成果:论文仅列出已经出版且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其他无需列出,且必须提供有效检索证明,如《北京大学图书馆检索证明报告》等,检索证明上需列出期刊的影响因子及文章的引用情况;
学院公示三天后,于6月20日上午10点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Oa,纸质材料交至学生活动中心301。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89739145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