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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学年度孙越崎优秀学生奖的通知

来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作者:徐睿甜  发布日期:2016-06-08 

 

 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奖是为了纪念孙越崎先生多年来为中国工矿事业做出贡献而设立的,其目的是支持和资助能源、教育活动,培养人才,促进中国能源科技教育事业的繁荣和后备人才的成长。我校受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会的委托,开展2016年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候选人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奖励金额

我校普通全日制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1000元/(RMB
注:延期学生不能参评,获奖者可参评其他奖学金。
二、评选流程
 1、前七大学院各评选出博士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各1(其中含1名本科生),其他学院根据情况推荐本科生或研究生1人。
 2、学校评审根据学院推荐情况,评选出研究生2名,本科生2名 。
 3、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会评审并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三、评选条件
1
.思想品德好。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努力实践和弘扬爱国、创业、奋斗的精神,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勤俭节约。
2
.学习好。在学习上刻苦钻研,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在专业中学习成绩突出,处于前列。
3
.工作好。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且工作成绩突出,能够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
.身体好。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体育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体育达标成绩在良好以上。
5
.上一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同年级专业排名前10%
6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艰苦专业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7.在校期间已获得该项奖的同学不能再次申请。
8.申请人提供获奖材料时仅限当前学历。

四、材料上报
    1、孙越崎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申请人提供、纸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
    2、个人当前学历获奖证书复印件(申请人提供、盖院章);
    3、个人当前学历发表文章复印件(申请人提供、盖院章);
    4、个人当前学历学习成绩单(申请人提供、盖院章);
    5、研究生申请须经过实验室或导师同意(申请人提供、导师推荐信);
    6、学生自评分及评分说明附件3.4(申请人提供、学院审核并盖院章);
  7、孙越崎优秀学生奖申报信息表附件2(纸质及电子版)及学生申请表(电子版)(学院提供);
注:代表性成果:论文仅列出已经出版且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其他无需列出,且必须提供有效检索证明,如《北京大学图书馆检索证明报告》等,检索证明上需列出期刊的影响因子及文章的引用情况;
五、上报时间

学院公示三天后,于6月20日上午10点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Oa,纸质材料交至学生活动中心301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89739145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6.8

  • 附件1:附件1 孙越崎优秀学生奖申请表.doc
  • 附件2:附件2 孙越崎优秀学生奖申报信息表.xls
  • 附件3:附件3 孙越崎优秀学生奖赋分说明.docx
  • 附件4:附件4 孙越崎优秀学生奖自评分模板.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