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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延婷  发布日期:2014-09-29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2014]1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本次评选原则上面向标准学制内毕业班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和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均可参评,分类评选)。不含委培、MBA以及助管辅导员。
二、奖励额度
硕士:20000/人,博士30000/人。
三、评选时间
2014929-20141020
四、申请条件
参见《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第二章。
研究生在当前学历期间仅能获得一项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含王涛英才奖学金、泰纳瑞斯奖学金等),此前获2013-2014学年泰纳瑞斯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参评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但不能享受学习优秀奖学金。
五、推荐名额分配
全校硕士生共评选133人,博士生共评选36
六、评审程序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采取学生个人自主申报、各单位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核的方式进行评审,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申请阶段
学生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申请表中推荐人为研究生导师),同时提交成绩单和当前学历期间所有获奖、成果(未正式出版的不予考虑)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向所在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学院(研究院)评审阶段
各单位评审委员会依据本单位评审细则审核研究生成绩、排名、科研成果、所获奖励、参加的社会活动等,研究生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学院评审委员会原则上采取公开答辩方式进行初步评审,择优选出拟获奖研究生。
3.学院(研究院)公示阶段
初审结果在各单位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校审核公示阶段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各单位推荐获奖学生名单提交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评审结果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并将奖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5.报送材料
各单位应在1022日之前将以下纸质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材料通过OA报送。
1)纸质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纸正反双面打印)
2)电子版和纸质版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七、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评审细则,细化评审指标体系,做好政策解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评审工作,确保获奖学生的优秀质量。同时要广泛宣传获奖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例,激发广大在读研究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积极向上的热情。
研究生在国奖评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研究生工作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929

  • 附件1: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 附件2:3 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xls
  • 附件3:4 2013-2014学年泰纳瑞斯奖学金获奖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