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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秋季学期延期博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申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22 

为确保延期博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开展2016-2017秋季学期延期博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申请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20166月以后在研究生院办理延期手续的全日制在校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流程

1.学生本人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延期博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经导师签字确认,学院(研究院)审批后,上报至所在学院(研究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

2.各学院(研究院)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延期博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于99日之前将申请表原件、电子版和纸质版汇总表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3.相关博士生导师到财务处划卡转账时间初步定在9月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延期博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申请发放起止时间原则上以学生在研究生院备案的延期时间为准,本次申请发放的起止时间原则上自20167月起,最长可至20176月。

2.根据财务处相关管理规定,发放金额上限为2200//生。

3.延期博士普通奖学金申请发放工作每学期集中组织1次,分别在每年6月和次年1月,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4如有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我处或各学院(研究院)院办。

 

联系电话:010-89732128

办公地点:学生活动中心301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621

  • 附件1:1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延期博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申请表.doc
  • 附件2:2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延期博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