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奖学金管理与实施办法》(中石大京研〔2012〕15号),现就做好2016年研究生企业奖学金和学习优秀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企业奖学金
1.评选对象:原则上面向标准学制内毕业班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委培、MBA以及助管辅导员。
2.评选时间:2016年9月29日-10月14日
3.申请条件:参评学生应符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奖学金管理与实施办法(修订)》第九条和第十二条规定的申请条件。
4.评选说明:
(1)研究生企业奖学金属于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每位研究生在当前学历期间仅能获得一项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已在研二阶段获得泰纳瑞斯奖学金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其他企业奖学金。
二、学习优秀奖学金
1.评选对象:原则上面向标准学制内毕业班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委培、MBA以及助管辅导员。
2.资助标准:2000元/人
3.评选时间:2016年9月29日-10月14日
4.评选条件:参评学生应符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奖学金管理与实施办法(修订)》第九条和第十三条规定的申请条件。
5.评选说明:
(1)学习优秀奖学金不能与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含国奖和企业奖)同时获得。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评选工作,确保获奖学生的优秀质量。研究生在评奖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评选指标分配方案见附件。各单位应在10月20日上午10: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材料通过OA报送。
研究生工作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9月29日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