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为做好2018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
1.评选对象:具备参评资格的2018级全日制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2.评选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中石大京研〔2017〕109号)
3.报送材料:《2018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见附件1)
二、学业奖学金
1.评选对象:具备参评资格的2016、2017、2018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2015、2016、2017、2018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评选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中石大京研〔2014〕15号)
3.报送材料:
(1)《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2018级)》(见附件2)
(2)《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2017级)》(见附件3)
(3)《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2016级)》(见附件4)
(4)《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2015级博士)》(见附件5)
2016级-2018级辅导员、助管学业奖学金评定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2+X”一专多能人才培养计划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的暂行规定》(中石大京学〔2016〕64号)。
三、工作要求
1.评选时间:2017年10月10日-10月24日
2.材料上报时间:10月24日上午10点前上交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评选标准,细化评选要求,做好政策解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评选工作。评选前,各单位要在其学院(研究院)公示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无异议后开展评选工作。评选结果需在本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时间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签字并加盖公章)材料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研究生工作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