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为做好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新生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业奖学金
1.评选对象:在标准学制范围内具备参评资格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评选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中石大京学〔2019〕125号)
3.报送材料:
(1)《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2021级)》(见附件1)
(2)《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2020级)》(见附件2)
(3)《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2019级)》(见附件3)
(4)《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2018级博士)》(见附件4)
兼职辅导员和行政助理学业奖学金评定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2+X”一专多能人才培养计划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的暂行规定》(中石大京学〔2016〕64号)。
二、新生国家助学金
1.评选对象:具备参评资格的2021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2.评选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中石大京学〔2019〕124号)
3.报送材料:《2021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2021级)》(见附件5)
三、工作要求
1.评选时间:2021年10月15日-11月5日
2.学生系统申报时间:2021年10月15日-11月5日期间登录学生教育管理平台(http://xgc.cup.edu.cn/Sys/)申报
3.材料上报时间:2021年11月5日上午11:00前上交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评选标准,细化评选要求,做好政策解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评选工作。评选前,各单位要在其学院(研究院)公示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无异议后开展评选工作。评选结果需在本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时间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签字并加盖公章,缺一不可)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齐老师 联系方式:010-89732128
研究生工作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