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研究生奖学金

关于评选2019年孙越崎优秀学生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25 

各学院(研究院):

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会优秀学生奖是由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委员会设立,旨在促进中国能源科技教育事业的繁荣和后备人才的成长,激励煤炭、石油高等院校学生发奋读书,刻苦钻研。我校受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会的委托,开展2019年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候选人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奖励金额

我校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2人、本科生2人,奖励金额 1000/人(RMB)。

注:延期学生不能参评,获奖者可参评其它奖学金。

二、评选流程

1.学院推荐。地学院、石工学院、化工学院、机械学院、地球物理学院、安全学院、材料学院、信息学院、理学院、经管学院各推荐研究生和本科生1-3人(其中必须包含1名本科生),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非常规院根据情况推荐本科生或研究生1人。

2.学校评审。经过学院推荐、学生现场答辩和专家评审三个环节,最终根据专家评审结果上报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会研究生2名,本科生2名。

3.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会审核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三、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良好。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努力实践和弘扬爱国、创业、奋斗的精神,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勤俭节约。

2.学习成绩优异。在学习上刻苦钻研,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在专业中学习成绩突出,处于前列。上一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同年级专业排名前10%

3.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且工作成绩突出,能够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体育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体育达标成绩在良好以上。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艰苦专业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在校期间已获得该项奖的同学不能再次申请。

7.申请人提供获奖材料时仅限当前攻读学位(攻读学士期间,攻读硕士期间,攻读博士期间,例:硕博连读如申报孙越崎博士奖按博士入学之后发表成果计算)。

四、材料上报

1.孙越崎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申请人提供、纸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单位负责人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盖院章);

2.个人当前学历获奖证书复印件(申请人提供、盖院章);

3.个人当前学历发表文章复印件(申请人提供、盖院章);

4.个人当前学历学习成绩单(申请人提供、盖院章);

5.研究生申请须经过实验室或导师同意(申请人提供、导师推荐信);

6.孙越崎优秀学生奖申报信息表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盖院章)、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盖院章);

7.学生自评分及评分说明附件4-5(申请人提供、学院审核并交相关单位盖章,纸质及电子版)。

注:

1.代表性成果:论文仅列出已经出版且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其他无需列出,必须提供有效检索证明,如《北京大学图书馆检索证明报告》等,检索证明上需列出期刊的影响因子及文章的引用情况;

2.所有自评分材料均需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纸质材料,补交者不计分, 凡在申报过程中涉嫌弄虚作假者,取消本年度所有奖学金参评资格;

3.现场答辩201973日上午9:00学生活动中心413(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并针对自评内容准备3分钟PPT展示;

4.未参加答辩学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5.以上提交所有材料请各学院(研究院)严格把关。

五、上报时间

学院公示后,于71日上午11点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OA,纸质材料交至学生活动中心301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625


  • 附件1:附件5 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自评分模板.xlsx
  • 附件2:附件4 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赋分说明.docx
  • 附件3:附件3 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候选人汇总表.xlsx
  • 附件4:附件2 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申报信息表.xls
  • 附件5:附件1 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推荐表(一式三份A4至打印、推荐单位意见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盖院章).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