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学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4-12-24  ]
 各学院(部、研究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各相关职能部门:

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要求,学校党委决定于20151月对学院2014年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考核评估领导小组组长:校党委书记  蒋庆哲

考核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校党委副书记  刚文哲

成员: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委、党委统战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保卫部、校工会、离退休工作处等部门负责人。

考核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

二、考核办法

12014年学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对象为14个教学、科研单位(以下简称学院)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学院党建工作综合成绩包括学院党建工作总体成绩和日常工作成绩,党建综合成绩=学院党建工作总体成绩*30% +日常工作成绩*70%

学院党建工作总体成绩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根据各学院提交的2014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总结和日常工作情况打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核算。

日常工作成绩,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于现场检查党建工作基础材料并打分。

3.党建特色工作3年为一个申报周期,3年内必须至少申请一次,特色工作一次申报、考核成绩三年有效。申报周期自2014年开始计算(如2014-2016年)。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根据党建特色工作的报告进行定性评分。特色工作成绩分为3档:A特色非常显著(90分)、B特色较显著(70分)、C不是特色(50分)、特色工作成绩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评出档次,办公室赋值求取平均分。

特色成绩不计入党建工作综合成绩中,只作为党建工作推荐评优的参考。特色工作的考核成绩在一个考评周期内有效,三年内未申报特色工作的学院没有评优资格。特色成绩≥70分的学院,有评优资格且资格3年有效;特色成绩<70分的学院,没有评优推荐资格。

4.考核结果应用

学院党建工作考核成绩作为学校向上级推优和校内评优的主要依据。

三、考核程序及要求

1.各学院(部、研究院)党组织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完成各项工作指标,整理党建工作基础材料,并于2015115日前将2014年度本单位党建工作计划、总结和特色工作报告电子版提交至组织部。

2.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于120日集中到各学院检查党建工作基础材料。

3.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根据学院2014年党建工作计划、总结和日常工作情况及基础资料情况进行评分,于126日前向各学院(部、研究院)反馈,并将最终评分结果交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卢春慧   电话:89733011

邮箱:zuzhibu@cup.edu.cn

 

 

 

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1224

附件:任务分工和考核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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