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习“群众心目中的好党员”先进事迹和开展公众投票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0-06-02  ]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北京市组织开展“群众心目中好党员”评选表彰工作要求,在基层广泛推荐提名的基础上,全北京市共推荐出150名“群众心目中好党员”候选人,其中高校系统候选人12名。61日,市评选活动办公室已在北京日报、北京晚报、首都之窗、千龙网、北京长城网等首都主要媒体刊登候选人主要事迹和评选活动公众投票规则。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学习候选人先进事迹和投票的相关工作

1、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以下简称分党委)要高度重视,组织本单位师生认真学习候选人先进事迹,特别是高校系统12名候选人的先进事迹(编号及名单见附件1,先进事迹见附件2),并以此为榜样,努力工作,为学校科学发展做贡献。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广大师生积极投票。同时,各分党委要掌握本单位师生对此次投票活动知晓率和参与率的情况。

2、各分党委要严格投票评选工作纪律,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群众自愿原则,组织好投票工作,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包办投票、指定投给特定的候选人等弄虚作假行为。北京市评选活动办公室设立监督举报电话:12371-2,电子邮箱:bjdypx@126.com

3、各分党委要认真做好本单位公众投票报纸选票的回收和统计工作。

二、投票规则

1、投票时间从20106100:0020106724:00(邮寄的报纸投票以收寄日戳为准)

2、投票范围为评选活动办公室公布的150名“群众心目中的好党员”候选人。候选人代码由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每位候选人对应唯一代码。150位“群众心目中的好党员”候选人代码为001150,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3、每人只能选择报纸或网络的一种方式参与投票。无论何种方式,每人限投一张选票,每张选票所选候选人不得超过100人,否则视为无效选票。

4、参加报纸和网络投票均须填写投票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或军人证件号码)16岁以下公民填写户口本上的身份证号码,不填、错填投票人信息的选票无效;主办单位及各级党组织对投票人信息严格保密。

5、报纸投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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