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共产党员献爱心”捐献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0-06-22  ]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2010年“共产党员献爱心”捐献活动的通知》要求,经校党委同意,现就我校开展“共产党员献爱心”捐献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献原则

坚持捐款自愿,不限数额,以现金形式捐献。

二、参与对象

共产党员以及自愿参加的流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

三、捐款使用

捐款主要用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救助活动,具体包括:帮扶生活困难党员;爱心助老项目;“爱心成就未来”助学项目;其他应急救助项目等。

四、工作要求

1.捐款活动以各二级党组织为单位统一组织;

2.各二级党组织于75日将捐款及《“共产党员献爱心”捐款情况统计表》交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zuzhibu@cup.edu.cn)

3.组织部于77日公布各单位捐款情况,并将捐款统一上交市慈善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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