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和组织关系转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1-05-24  ]

各院系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管理,认真做好2011年毕业生党员组织材料整理归档和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 教育工作

各院系党委(党总支)要在毕业生离校前,根据毕业生党员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思想教育,增强党员意识。

1以“增强党员意识、我为母校争光”为主题,安排毕业生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过一次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重点学习《党章》,同时要求每个毕业生党员认真总结入学以来,尤其是入党以来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不足,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进行爱岗敬业教育,牢记学校各级党组织的期望与重托,积极投身国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以优异的成绩为母校增光添彩。

2、结合建党90周年,组织毕业生党员重温入党誓词,牢记党员身份,强化组织纪律观念,在毕业生文明离校过程中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同学文明离校,树立良好的毕业生形象。

3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组织观念教育,对毕业生党员如何办理离校手续、如何转接、落实组织关系等问题进行必要的教育和指导,教育毕业生党员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将组织关系转至接收单位党组织,及时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同时,要求毕业生党员在转接组织关系前及时将党组织交办的工作(如培养联系入党积极分子等)向组织作总结汇报,并进行交接。

二、组织材料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工作

1、对于离校前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所属党支部要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各基层党组织要及时履行审查审批和备案手续。

2、对于离校前尚未到期转正的毕业生预备党员,所在党支部应将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的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形成预备期考察鉴定材料,作为接收单位党组织考察、转正的依据,并及时归入本人档案。

3、对于入党积极分子或入党申请人,为便于接收单位党组织能对其连续培养,所在党支部应将入党积极分子或入党申请人相关的组织培养考察材料归入本人档案(密封后也可以由本人带走)。

版权所有: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党委组织部 留言信箱:zuzhibu@cup.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