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根据北京市教工委文件精神,结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细则》第十六条的要求,毕业生离校前三个月,一般不做发展新党员的工作。为了确保后期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和组织档案转移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安排如下:
工作内容
时间安排
备注
1
毕业班发展党员
毕业班领取《入党志愿书》
截止到5月10日
5月25日之后组织部不再办理接收毕业生预备党员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