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支部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2-03-30  ]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12年,是中央确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也是创先争优活动总结表彰的一年。为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增强党支部活力,更好地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党支部中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并对优秀主题实践活动进行评比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着力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引导党支部和共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创造优秀业绩、培养优秀人才,争当“五好”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以创先争优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主题

“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

三、活动内容

按照《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通过组织开展调查研究、集中研讨、对照检查等方法,进一步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重点建立健全党支部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等党支部自身建设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教职工党支部书记参与讨论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的工作机制、学生党支部党建带团建促班建的工作机制等,提高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开展读书比赛、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参观考察等形式新颖、吸引力强、感染力强的主题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队伍活力,强化党员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方式方法;通过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志愿服务站等,开展联系和服务群众活动,进一步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时间安排

开展活动阶段:2012330日-524日。全校党支部围绕以上主题,积极开展实践活动。

总结上报阶段:2012525日-531日。各院级党组织组织本单位党支部汇报交流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评比优秀主题实践活动。

评比表彰阶段:201261日-615日。学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院级党组织申报的主题实践活动进行评审,评选学校优秀主题实践活动,报校党委审定后,在学校“七.一”表彰大会上表彰。

五、工作要求

开展符合时代特征、学校特色和党支部实际的实践活动,突出思想引领和成才服务,努力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感染力,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1.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集思广益,结合党支部的具体情况,围绕活动主题开展活动。活动力求在内容、形式等方面创新,尽量做到政治性、教育性和针对性的统一。活动要结合实际,量力而行,注重实效。

2.各院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支部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党员活动立项,合理使用分配党员活动经费,为活动开展提供相应支持,保证党支部主题实践活动顺利开展。活动结束后,各院级党组织按照本单位党支部数10%的比例评选上报优秀主题实践活动。各直属党支部可自荐参评。

3.上报材料包括主题实践活动书面总结和反映活动开展情况的照片。要求将活动原始照片单独建文件夹存放提交。书面总结要涵盖支部基本情况、活动构思、活动目的、活动过程、活动效果、活动创新点等内容。在总结材料中需添加图片的,要求处理为小于500KB的图片后再放入总结材料中。

4.请各院级党组织于531日前提交总结材料。教工党支部活动材料报送党委组织部(办公楼401),电子版发组织部邮箱(zuzhibu@cup.edu.cn)。学生党支部活动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教育科(小办公楼127),电子版发教育科邮箱(gljy@cup.edu.cn)

六、表彰奖励

教工党支部: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学生党支部:

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

七、评比标准

序号

项目

评分点

1

内容充实

70分)

活动目的明确,前期准备充分,分工明确(10)

活动内容充实(不少于三张照片)(10

紧扣活动主题(20

活动总结全面(20

在校内外媒体上进行充分的宣传报道(限于校外媒体和学校主页、校报、广播台等媒体报道)10

2

载体新颖

30分)

党员参与积极性高(10

活动形式多样,教育效果明显(10

活动场面热烈,气氛融洽(10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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