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4-02-27  ]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部(处):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和学校工作部署,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入总结阶段。现将总结阶段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修改完善本单位整改方案。要严格按学校党委要求,明确各项整改措施时间点和责任人。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本单位整改方案。
二、撰写总结报告。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全面、深入、系统总结,努力深化对作风建设的规律性认识。重点总结教育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总结取得的思想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实事求是地对活动成效做出评价,客观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结材料完成后,要交主管或联系校领导审阅
三、召开总结大会。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组织召开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机关各部(处)要以支部为单位召开总结会。总结大会参会人员范围原则上是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做适当调整。校领导要参加分管或联系单位的总结大会。在总结大会上,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或机关部(处)正职要作总结报告,学校要对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各单位与主管或联系校领导沟通后,确定总结大会召开时间、地点和参会人数,并报党委组织部。总结大会后,要及时将总结报告电子版发党委组织部邮箱(zuzhibu@cup.edu.cn)。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把总结工作作为深化整改落实、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手段,使总结过程成为认识再提高、措施再完善、工作再推进的过程,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善始善终。
 
中国石油大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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