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支部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4-03-18  ]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学校党支部中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对优秀主题实践活动进行表彰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学校改革发展大局,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和创新型党支部为目标,以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不断增强党组织活动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为学校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二、活动主题
建设服务型基层党支部,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三、活动内容
基层党支部要把党的群众路线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通过组建特色服务团队,细化服务内容、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建立长效机制,深入师生、实验室、学生宿舍、社区等开展服务活动,把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师生融入本单位工作的各个方面,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活动要有具体服务计划和服务过程。
四、时间安排
开展活动阶段:2014318日—522日,全校党支部围绕活动主题,分别开展实践活动。
总结上报阶段:2014523日—530日,各院级党组织组织本单位党支部汇报交流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评比优秀主题实践活动。
评比表彰阶段:2014531日—615日。学校对各院级党组织申报的主题实践活动进行评审,评选学校优秀主题实践活动,报校党委审定后,在学校“七.一”表彰大会上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各院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支部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党员活动立项,合理分配使用党员活动经费,为活动开展提供支持,保证党支部主题实践活动顺利开展。活动结束后,各院级党组织按照本单位党支部数10%的比例评选上报优秀主题实践活动。直属党支部可自荐参评。
2.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集思广益,结合党支部的具体情况,围绕活动主题开展活动。活动力求在内容、形式等方面创新,尽量做到政治性、教育性和针对性的统一。活动要结合实际,量力而行,注重实效。
3.上报材料包括主题实践活动书面总结和反映活动开展情况的照片。要求将活动原始照片单独建文件夹存放提交。书面总结要涵盖支部基本情况、活动构思、活动目的、活动过程、活动效果、活动创新点等内容。在总结材料中需添加图片的,要求处理为小于500KB的图片后再放入总结材料中。
4.请各院级党组织于524日前提交总结材料。教工党支部活动材料报送党委组织部(办公楼401),电子版发组织部邮箱(zuzhibu@cup.edu.cn)。学生党支部活动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教育科(学生活动中心302),电子版学工部邮箱(xuegc@cup.edu.cn)。
六、表彰奖励
教工党支部: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学生党支部:
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
简单的参观学习类活动不作为优秀主题实践活动进行表彰。
七、评比标准
 
序号
项目
评分点
1
内容充实
80分)
活动目的明确,前期准备充分,分工明确(10)
活动内容充实,教育效果明显(不少于三张照片)(20
紧扣活动主题(20
活动总结全面(20
在校内外媒体上进行充分的宣传报道(限于校外媒体和学校主页、校报、广播台等媒体报道)10
2
载体新颖
20分)
党员参与积极性高(10
活动形式多样,教育效果明显(10
 
 
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委员会组织部
201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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