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创建和谐机关,让广大机关教职工感受工会人文关怀,经机关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对机关工会会员在以下情况下给于相应补助:
1.结婚:200元;
2.临产:100元;
3.生病:100元––200元;
4.为家庭困难的职工申请学校补助;
5.年底看望离退休职工。
机关工会
2007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