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补充选聘部分科级干部的通知》要求,结合心理健康教育及咨询中心的具体情况,现面向全校选聘心理健康教育及咨询中心科级干事。
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玉英
成员:黄磊、陈冬霞、刘凌、庒玉琳、杨东杰
二、岗位职责
1.教育活动。根据学生需要举办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营造开展心理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扩大教育的覆盖面。具体为,心理素质主题教育活动、网络平台建设、学生心理社团建设、刊物编办、心理热线管理及运行等。
2.咨询服务。协助咨询师开展预约、转介、督导等过程和工作制度建设管理,档案管理,专业研讨活动记录及相关资料整理等。
3.危机预防与干预。围绕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方案开展工作,有效运行班级及院系预防体系,完善发现、监控、干预、转介、善后五大工作系统。开展每月的排查工作、每年的普测工作,处理实施结果分析等工作。
4.组织全员培训工作。组织学生骨干、学生工作队伍及其他教学、管理、服务人员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素质教育常识的培训等相关工作。
5.协助中心主任开展相关工作。
三、任职条件
任职条件除了需要符合学校科级干部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硕士及以上学历;
2.心理学、管理学或教育学等相关专业背景;
3.参加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考试,取得三级及以上成绩。
四、招聘程序
1.自愿报名:报名者填写《科级干部自荐表》,9月24日前将报名表一份交学校党委组织部,一份交心理健康教育及咨询中心;
2.资格审查:9月25日,由心理健康教育及咨询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3.竞聘答辩:9月26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竞聘答辩;
4.人选确定:9月29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竞聘答辩情况确定人选,上报学校组织部。
5.根据学校相关工作程序和要求进行。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张玉英,89731618,邮箱:sy89731618@163.com。
心理健康教育及咨询中心
201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