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党支部主题实践活动评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1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明确《关于开展“提升党员意识,争做岗位先锋”党支部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方便下一步工作开展,现将党支部主题实践活动评优申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1.优秀组织奖。由院级党组织申报。申报材料应包括对本单位党支部主题实践活动总体策划、组织、督导和方案创新点及推广价值等内容。
2.优秀党支部主题实践活动(以下简称“优秀主题实践活动”)。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支部开展活动实际情况,以“讲故事”的形式展示党支部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带领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发挥表率作用,促进中心工作顺利推进的事迹。例如思想导师、业务导师助力青年教师发展,党支部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党支部推进中心工作顺利开展等。单纯以进行参观学习为内容的活动不鼓励申报。
3.严把内容质量。申报材料要做到紧扣主题,做到思想观点正确、内容积极健康。各院级党组织要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把关、认真推敲,体现高水准高质量。要先行进行评审,对不符合内容、形式要求的成果不推荐参评。
4.上报材料。包括优秀组织奖申请表(见《通知》);优秀党支部主题实践活动申请表(表格已更新,见附件,表格第一页内容不超过1000字)、支撑材料(包括助力青年教师发展案例、教工党支部与学生党支部结对帮扶案例、学生党支部学业帮扶案例等)和反映活动开展情况的照片。案例内容包括四个部分:思路、做法、成效、经验。案例的编写要采用记叙性语言加以描述,语言简洁,准确精炼,字数应控制在2000字以内。活动原始照片要单独建文件夹存放提交。在总结材料中需添加图片的,要求处理为小于500KB的图片后再放入总结材料中。
二、评奖申报
1.评奖种类和数量。优秀组织奖4个和优秀主题实践活动20个(教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各10个,其中一等奖各1个,二等奖各3个,三等奖各6个)。
2.申报数量。按照本单位党支部数10%的比例申报优秀主题实践活动。直属党支部可自荐参评优秀主题实践活动。
3.申报优秀组织奖的院级党组织必须有党支部申报优秀主题实践活动。
三、申报时间
党委组织部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