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党支部:
根据学校《2017年上半年教工党员组织生活指导意见》《2017年上半年学生党员组织生活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将四月份组织生活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
学“两会”和讲话精神,实干力行
二、时间
2017年4月6日(周四)下午
三、人员
全校全体党员
四、内容
五、讨论题
1.教工党支部立足本单位实际,讨论如何贯彻落实“两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集思广益,共同推动中心工作落实,促进学校发展,为首都繁荣稳定做贡献;
2.学生党支部结合“成才表率”标准,讨论在日常的生活工作学习中如何带头实践“两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引导、带动广大同学参与到精神的学习、讨论和实践中去。
六、工作要求
1.各党支部要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党支部书记是抓好党员组织生活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学习,组织好学习讨论。
2.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结合起来,要明确自学要求,引导党员搞好自学。创新集体学习方式方法,提升学习实效。
3.党支部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开展的,可报院级党组织批准适当调整时间。
4.党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对违反组织生活制度的党员,党支部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因出差、外出培训、上课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进行认真自学。
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