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上半年学生党务工作进度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党委、党总支:
根据学校《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18年上半年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和毕业生党员离校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党员发展、转正审批及档案归档工作
1.学生党员发展、转正审批工作
(1)党员信息表备案
5月31日前,各学院(研究院)党委、党总支(以下简称“各学院”)要完成党员发展及转正审批工作,填写《2018年上半年党员发展、转正登记表转正情况登记表》《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登记表》(附件1)电子版报组织部备案。不能按期完成相关工作的要及时向组织部报备,并说明原因;毕业学期原则上不再接收毕业生预备党员,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报组织部备案。
(2)党员档案审查及整改
学生党员档案的审查工作采取学院互查与组织部抽查的方式进行。6月1日-6月5日,各学院完成学生党员档案互查工作(方案见附件2),互查过程中,要填写党员档案审查登记表(见附件3),待组织部抽查时与学生党员档案一并提交组织部备案。6月6日-8日,组织部将按照不少于10%的比例对学生党员档案进行随机抽查,对仍存在问题的学生档案返回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并将记录在案,作为年底党建工作考核依据。
2.学生党员档案归档工作
6月13日前,各学院要将(1)学生党员发展、转正档案和(2)离校前预备期未满一年的毕业生预备党员的《预备党员培养考察登记表》(填写完毕)等其他入党材料提交组织部进行归档。归档时要填写党员档案交接单(附件4),电子版发至组织部邮箱,纸质版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与档案材料一并提交。档案右上角要用铅笔注明党员姓名、学号,并按照党员档案交接单的顺序进行排列。
3.毕业生入党申请材料的整理、移交工作
各学院应于6月8日前,将毕业生入党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书等材料,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党校培训、群众意见、团组织推荐意见等申请入党材料,认真整理好后装袋密封,并详细列出材料清单贴在资料袋上,加盖分党委、党总支公章后由学院党务秘书归入学生本人档案(密封后可由学生本人带走)。
二、毕业生党员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工作
5月中旬至6月中旬,各单位要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毕业生党员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随后发通知)中的有关要求,做好毕业生专题教育活动,并及时上报完成情况。
三、2018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6月5日至30日,以学院为单位,登记全体毕业生党员的有关信息,党支部、学院党委、组织部分别按管理权限集中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关系转移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维护党员信息库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结束后,各单位要在6月30日之前完成党员信息库的维护工作。
五、上半年党内统计工作
拟定于6月26日至6月30日,开展2018半年的党内统计工作,具体时间和统计要求,随后另行通知。
六、2018半年学院学生党务工作时间进度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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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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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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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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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党员发展、转正审批及档案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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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之前,各单位要完成党员发展及转正审批工作,并将登记表(电子版)交送组织部;
6月1日至6月5日,各单位完成学生党员档案互查工作,并将检查表(纸质版)交送组织部;
6月6日-8日,组织部抽查档案,整改;
6月8日前将毕业生入党申请人的相关材料装袋密封;
6月13日前,各单位要将学生党员发展、转正档案和离校前预备期未满一年的毕业生预备党员的《预备党员培养考察登记表》交送组织部,并填写交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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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之后到放假前各党支部暂时不再接收新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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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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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党员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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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中旬至6月中旬,各单位要做好毕业生专题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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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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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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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至30日,以学院为单位集中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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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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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党员信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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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之前完成党员信息库的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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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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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党内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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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至6月30日,开展2018上半年的党内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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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