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届毕业生党员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和北京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毕业生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四个合格”,在新时代扎根人民,奉献国家,结合学校党员先锋工程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届毕业生党员专题教育活动,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5-6月
二、活动主题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三、活动内容
(一)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
1.书记讲党课。各学院(研究院)党委、党总支(以下简称“各学院”)书记或副书记要在全院范围内为毕业生党员集中讲一次党课,毕业生党支部书记要在党支部范围讲一次党课,组织毕业生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教育引导广大毕业生党员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切实增强责任担当。
2.组织专题学习讨论。各毕业生党支部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北大考察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专题研讨,深刻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青年一代的亲切关怀和殷切期望,引领即将走出校门的毕业生党员立鸿鹄志,求真学问,知行合一,把人生价值建立在报效祖国、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基石上,把自己的理想同祖国的前途、把自己的人生同民族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
(二)强化纪律意识,严守党纪党规
1.重温入党誓词。各毕业生党支部可以利用组织生活、主题党日、党课等契机,组织毕业生党员在党旗下重温入党誓词,重温党章党规,引导广大毕业生党员牢记党的宗旨,不忘责任使命,在新的阶段奋发有为,不断增强党性修养,以更加高昂的精神、优异的成绩践行对党和国家的庄严承诺。
2.开展组织生活。各毕业生党支部要按照学校安排严格开展组织生活,保证频次,提高质量。通过开展组织生活,不断增强毕业生党员的主体意识以及对党组织的归属感,引导毕业生党员在未来的学习和工作岗位上继续发扬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体安排详见每月组织生活通知。
3.做好组织关系转接。各学院各级党组织要根据学校相关安排(后续发布)加强培训工作,增强毕业生党员组织观念和按时转接组织关系的意识,使党员明确组织关系接转的具体程序、时限要求、介绍信回执办法,及特殊情况下保留党员组织关系的条件和要求等,杜绝失联现象的发生。
(三)坚持知行合一,争做合格党员
1.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以学校建校65周年为契机,开展“心系母校,奉献祖国”主题党日活动,通过回顾学校65年来的光辉历程,增强毕业生党员对学校的自豪感和归属感;通过学习学校建校以来涌现出的大批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引导广大毕业生党员立鸿鹄志,扎根人民,以实际行动和优异的成绩为党旗增辉,为母校增光添彩,为学弟学妹树立榜样。
2.开展经验交流活动。组织学习成绩优异、工作能力突出的优秀毕业生党员与低年级在校学生进行一次经验交流分享活动,毕业生党员通过结合自身经历,将科研学习、社会实践、就业求职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分享给在校学生,帮助在校学生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树立远大目标,合理做好学涯、职涯规划。
3.开展党员系列实践活动。结合学生党员先锋工程“服务先锋”行动计划,开展党员就业互助、文明表率、学习表率、志愿服务等系列实践活动,树立党员形象,展现党员风采。系列活动要贯穿于整个毕业季。毕业生党员要签订文明离校承诺书(附件2),倡议党员在就业及文明离校工作中发挥党员的先锋作用,积极配合校院两级的毕业离校工作,确保全体毕业生文明安全顺利离校。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成立“毕业生党员专题教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副书记为组长,各辅导员为成员,负责开展相关工作的统筹规划与组织指导,将毕业生党员的专题教育活动贯穿于整个毕业季。
2.各学院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学院集中培训、支部组织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分层次、分类别、分阶段地开展各项活动,在活动中要把开展教育学习活动和解决毕业生党员实际问题密切结合,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3、各学院要及时进行指导和检查毕业班党支部各项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建立工作检查和督察报送制度。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指导跟进和检查各学生党支部的工作开展和完成情况,确保每名毕业生党员在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党员意识、明确党员责任、熟知相关办事流程。
毕业生党员主题教育活动结束后,各学院要及时总结,全面反映本单位教育活动开展情况,于6月30日前将总结及《院级单位党组织书记(副书记)讲党课统计表》(附件2)报送至组织部邮箱(zuzhibu@cup.edu.cn)。
联系人:倪岩、郭佳
联系电话:89733011
党委组织部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