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党委、党总支:
“按时按要求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是党员教育、管理与服务的重要内容,也是增强党员党性和组织观念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为做好我校2018届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加强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统一安排布置
(一)开展专题教育工作
各学院(研究院)党委、党总支(以下简称“各学院党委”)要利用组织生活、主题党日、党课等契机,提前组织毕业生党员开展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专题教育活动,要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须知》《关于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问题的处理办法》《我校加强延期毕业学生党员管理和教育工作的有关要求》《关于做好党员出国(境)组织关系管理的通知》(见附件1)印发到每位毕业生党员手中,使毕业生党员明确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相关概念、具体程序、时限要求、介绍信回执办法,及特殊情况下保留党员组织关系的条件和要求,要针对近年来出现的个别党员由于毕业后组织观念不强,不按时转接组织关系,成为“口袋党员”、失联党员的现象,开展警示教育来帮助毕业生党员提高思想认识,杜绝“口袋党员”、失联党员的产生。
(二)安排专人负责
请各学院统筹安排工作,确保负责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党务干部,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工作中。
二、校内各级党组织集中办理毕业生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一)登记组织关系转接信息
6月4-8日,毕业生党员根据《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须知》(以下简称《须知》,见附件1)明确本人所属类别及转接原则,按要求填写《2018年毕业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登记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2)。特别注意:需要在毕业前将组织关系转出的党员,应确保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即介绍信抬头)、转接类别(京内或京外)及去向单位(全称)等信息准确无误,相关概念详见《须知》。
(二)学院汇总毕业生党员转接信息
6月16日前,各学院将审核后的《汇总表》提交给组织部倪岩,相关信息务必做到人员不漏不重、信息准确有效。
6月17-18日,党委组织部审核相关信息,对错误信息进行修改。6月18日前确定《汇总表》终稿。
(三)开展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介绍信(电子、纸质)信息:党费应统一缴至2018年6月份,有效期一律开为90天,落款时间均为2018年7月1日。
1.在党员E先锋系统进行网上操作
6月19-24日,党支部或学院党委管理员登录“党员E先锋系统”,办理网上转接手续(相关操作视频已下发);
6月24-25日,党委组织部办理网上转接手续。
2.京外纸质介绍信打印、发放
6月26-28日,各学院按学校纸质介绍信打印安排(附件3)来组织部打印纸质介绍信。学院领取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要及时发放至毕业生党员本人(注意:不能装入个人档案)。
对于转往京外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各学院要提醒毕业生党员妥善保管介绍信,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凭介绍信及时到拟接收单位的党组织报到办理转入手续,并及时将介绍信“回执联”邮寄回所属学院。
对转往京内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各学院要提醒毕业生党员及时到拟转往单位的党组织报到,对方单位在党员E先锋系统点击“确认报到”后,党员关系转接工作才算全部完成。
3.介绍信变更改派
在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具后,党员关系转接信息发生变更或信息有误的,党员统一报学院党委修改原登记信息,并交回原纸质介绍信。6月29日,学院、组织部集中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网上和纸质)的改派工作。
三、办理组织关系保留手续
6月20日前,各学院根据《须知》要求,为因特殊原因要申请保留组织关系或延期毕业暂缓转接的毕业生党员办理相关手续,提交相关材料到组织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四、后续工作
(一)毕业离校转单“党团关系”栏盖章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网上办理相关工作,具体要求详见后续通知。按学校要求,已办理相关转接手续(保留手续)的方可办理盖章手续。
(二)延期毕业生党员和保留组织关系党员的教育管理
各学院党委要要根据学校有关要求(附件1),认真做好暂缓转接或暂留组织关系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
(三)维护党员信息库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结束后,各学院党委要在7月6日之前完成党员信息库的维护工作,组织部将对维护情况进行抽查。
党委组织部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