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扎实推进学校巡视整改工作,根据《2018年下半年党员组织生活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11月份组织生活安排如下:
一、学习内容(11月1日下午)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关材料(见附件),开展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工作的讨论。
2.学习校党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通知》。
3.学习《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实施办法》《系务会制度》(教师党支部);学习《关于进一步提高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的意见》(全体党支部)。
二、开展活动(11月)
1.总结“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学习实践活动。学校各二级单位要对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8年“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学习实践活动方案》,全面梳理本单位学习实践活动,形成总结报告。试点单位(地学院、石工学院和化工学院)要认真总结试点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积极提炼先进做法,为下一步推广工作积累经验、打下基础。
2.开展优秀党支部工作案例和优秀《党支部工作手册》评比活动。按照学校《关于评选2018年度优秀党支部工作案例和优秀<党支部工作手册>的通知》(后续发布)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积极总结工作中的实践成果,从严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切实发挥好党支部教育党员、团结群众、攻坚克难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分党委(党总支)要按《指导意见》相关安排对党支部进行日常检查指导,把《党支部工作手册(2018)》使用情况作为检查考核党支部工作的基本材料,督促党支部扎实开展好相关工作。
2.规范工作记录。各党支部要认真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做到《工作记录总目录》填写规范,当月记录与《党支部工作记录》对应,与市委组织部制定的《党支部学习活动年度安排表》对应;《党支部工作记录》基本信息和主要内容要填写完整规范,特别要记录参加人发言内容。
3.按时提交材料。11月12日下班前,各院级单位党组织将开展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工作讨论情况OA至统战部王都伟;各二级单位将“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学习实践活动总结材料(试点单位还需提交试点工作方案)OA至党委教师工作部马晓琨或李世玉,纸质版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A座1202),联系电话:89733109。
附件:学习材料
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
党委统战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