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人事司[2010]231号文件《关于推荐第三批公选高级外交官人选的通知》精神,现将推荐第三批公选外交官人选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高级外交官人选除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一般为厅局级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省部级副职后备干部的年龄可适当放宽。特别优秀的正处级干部年龄不超过40岁。年龄计算截至2010年10月。
(二)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能够熟练用英语或其它外语开展工作。
(四)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领导工作经历。
(五)综合能力强,了解国情,心理素质较好。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各单位可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推荐。
报名时间:2010年10月5日 上午9:00至11:00
报名地点:党委组织部(办公楼401)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春慧
电 话:89733011 手机:15810818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