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确保第二批“党建优秀成果培育计划”项目按计划高质量完成,现就开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题范围
所有获准立项的第二批“党建优秀成果培育计划”项目(其中,重大攻关项目1项,重点项目5项)。
二、开题时间
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
三、组织形式
以邀请校内外党建专家举行开题报告会进行现场咨询论证的方式进行。专家组选聘工作由承担项目的单位负责,至少由5名专家组成(其中重大攻关项目校外党建专家不少于3人),党委组织部将对各单位项目论证开题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其中重大攻关项目由校领导参加)。
四、有关要求
1.“党建优秀成果培育计划”项目是我校持续提升党建工作质量、打造党建工作精品项目的重要抓手和有效举措,各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加强过程管理,高质量做好项目的论证工作,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2.各项目承担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党建优秀成果培育计划”项目与“十四五”开局起步相结合,与学校“双一流”建设相结合,特别是要与下一轮学科评估紧密结合,切实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着力形成一批可推广的制度成果、实践成果,引领推动新时代学校高质量发展。
3.各项目承担单位应提前一周将开题时间、地点等信息报送党委组织部;开题结束后一周内,将修改完善的《项目论证报告》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到主楼A1311,电子版通过OA以项目负责人审签的方式报送至党委组织部。报送材料电子版请以“项目名称-单位-负责人-题目”方式命名。
联系人:郭佳;联系电话:89733011。
附件:1.开题信息统计
2.项目论证报告
党委组织部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