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党委(党总支):
根据学校《迎接建党100周年行动方案》(中石大京党〔2020〕26号)、《关于开展“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中石大京党组〔2019〕11号,以下简称《通知》)安排,现就开展第二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申报
各学院(研究院)党委(党总支)(以下简称“各学院党组织”)应专题研究第二批“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工作,严格对照《通知》申报条件、建设标准进行推荐,相关材料报送前须经各学院党组织严格审核把关。
各学院党组织可申报“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1个,已获学校首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的支部不参加申报。
二、审核遴选
各学院党组织请于3月19日(周五)下午5:00前将《学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和支撑材料电子版提交至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学校党委研究择优确定第二批“双带头人”工作室入选名单。
联系人:郭佳;联系电话:89733011。
附件:1.学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
2.学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
党委组织部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