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校区党委,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党建优秀成果培育计划实施办法》(中石大京党组〔2017〕4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党建优秀成果培育计划”项目申报和结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项目申报有关事项
(一)项目分为重大攻关项目和重点项目,申请者参考《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0年“党建优秀成果培育计划”立项指南》(见附件1)所列课题进行申报。已申请上级及学校相关课题的禁止重复申报本项目。
(二)全校各院级单位党组织和机关各部门可独立或联合相关单位共同申报“党建优秀成果培育计划”项目。每单位每两年最多申报1个项目或参与2个项目。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相关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各学院(研究院)党组织申报的项目。
(三)申报单位应提交《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党建优秀成果培育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
二、2018年已立项目结题有关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学校将对2018年已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已到期的课题负责人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党建优秀成果培育计划”结题报告书》(见附件3),将结题报告书及支撑材料各一式两份(封面加盖单位印章),报党委组织部。公开发表的论文要注名“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党建优秀成果培育计划’项目”,同时需将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和文章复印件附在支撑材料中。
(二)项目一般不得主动延期,未通过结题评审的项目,可延期一年重新申请结题。延期评审仍不合格的,项目终止,项目申报单位不得申请下一批立项项目。
所有材料请于2020年12月21日前将纸质版报送到主楼A1311,电子版通过OA以项目负责人审签的方式将电子版报送至党委组织部。报送材料电子版请以“项目(立项、结题)-单位-负责人-题目”方式命名。
联系人:郭佳;联系电话:89733011。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2020年“党建优秀成果培育计划”立项指南
2.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党建优秀成果培育计划”项目申
报书
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党建优秀成果培育计划”结题报
告书
党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