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党委组织部是校党委领导下的组织工作职能部门,负责全校党的建设、干部工作和人才工作。党委组织部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以保障学校改革、发展与建设为中心,为学校干部、党员和知识分子服务。
具体职能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规定以及校党委的指示和决定,研究提出学校党建工作、干部工作和人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制定贯彻上级文件、落实党委决定的具体措施,经党委审批后认真贯彻执行。
二.起草党建工作、干部工作和人才工作计划,负责督促和检查执行情况。
三.根据党委决定,参与召开党代会的有关准备工作。
四.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分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的组建和换届选举工作;检查督促分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检查督促分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坚持组织生活和过好民主生活会。
五.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六.抓好党员教育,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党内评先工作。
七.负责党籍管理,接转组织关系。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八.做好党内年度统计工作。
九.负责干部教育管理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校级领导干部的考核、选拔、任免报批的具体工作。按照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做好中层干部和科级干部的选拔、考核、任免、调配、培训等具体工作,具体办理干部任免手续。负责校、院(系、处)级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考核等。搞好干部轮岗交流工作。负责挂职锻炼干部的选派工作。
十.受理来信来访和党员、干部申诉。
十一.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国、市、区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推荐工作。
十二.会同统战部做好党外干部的选拔、考核、培养和使用工作。
十三.做好党校工作,搞好干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十四.配合纪委开展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纠正不正之风,处理不合格党员。
十五.加强党建工作、干部工作和人才工作的研究和探索,不断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高党建工作、干部工作和人才工作的水平,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十六.完成上级和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员分工
姓 名 |
职 务 |
主要职责 |
办公地点 |
联系电话 |
肖 坤 |
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
干部工作 |
主楼A1310 |
89733054 |
郭 佳 |
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
党建工作、协助干部工作 |
主楼A1310 |
89733990 |
边 丽 |
党委组织部正科级干事 |
协助党建工作 |
主楼A1311 |
89733011 |
田 丽 |
党委组织部行政助理 |
协助发展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 |
主楼A1311
|
89733011 |
传真:010-89731062,邮箱:zuzhibu@cup.edu.cn;dangxiao@cup.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