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第二十七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9月17日,中石大举办学院(研究院)党委书记和专职组织员专题培训班。学校党委书记陈峰、党委副书记雷玉江分别作专题报告。校本部全体学院(研究院)党委书记和专职组织员参加培训,克拉玛依校区各学院党委书记通过网络参加培训。
陈峰以“对照‘新考纲’答好‘新考卷’,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证学校高质量发展”为题,从“提高政治站位、找准目标定位、认清职责本位”三个方面,详细讲解了贯彻落实《条例》的重大意义、具体要求和工作举措。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要充分认识到《条例》的修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新时代高校党建工作创新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破解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矛盾问题的现实需要,同时也为全面推进高校党的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找准目标定位,准确把握《条例》对高校基层党建的新要求。《条例》在坚持党建工作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围绕加强高校基层组织建设,从不同层面作了进一步完善。要进一步明确《条例》对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的目标定位,找准工作方向,确保将《条例》落实到位。三是认清职责本位,把贯彻落实《条例》贯穿于履职尽责全过程。要准确把握《条例》对基层党组书记、专职组织员履职尽责的更高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激发履职热情,提高履职能力。
陈峰对各学院党委提出六个方面重点任务。要结合干部换届调整,及时进行学院党组织换届和委员增补工作;要准确把握好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完善党政分工、协调合作的运行机制;要强化院系两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强化在重大办学问题上的政治把关作用;要严格按照院系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办法的要求,建立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细化责任要求,加强督促检查,着力打造过硬支部;要切实加强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监督,特别是要重视在优秀青年教师、高层次人才中发展党员,探索建立“双培养”机制;要充分发挥好专职组织员的重要作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
雷玉江以“重温《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学院治理能力和水平” 为题,带领大家学习了《党委会的工作方法》,指出学习《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着力点,详细讲解了用《党委会的工作方法》指导提高学院治理能力和水平的具体要求。
培训班上,大家还围绕学院决策机制、党建工作突破口和目标任务等主题,进行了经验交流和分组研讨,并一致表示要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乘势而上,不断推动本单位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证高质量发展。
(编辑 李昕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