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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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班(自然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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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表学时*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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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班(自然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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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表学时*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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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班(自然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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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表学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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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班(自然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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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表学时*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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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班(自然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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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表学时*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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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班及以上(自然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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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表学时*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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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选修班≤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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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表学时*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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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选修班31-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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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表学时*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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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选修班6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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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表学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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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选修班91-1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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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表学时*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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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选修班≥1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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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表学时*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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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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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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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表学时*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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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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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表学时*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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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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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表学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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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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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表学时*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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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硕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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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硕士班单独开课,
且在校外 |
年终计算工作量按课表学时*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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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硕士班单独开课,
且在校内 |
年终计算工作量可按校内正常教学学时计算,但不发给课时酬金;也可按校外上课方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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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硕士班和校内其他硕士生合并开课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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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计算工作量时,只能算作一门课程,课时按正常硕士生上课课时计算方法计算;工程硕士班不再单独核算学时,但课时酬金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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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内实验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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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学时=实验学时数×每班分组数×实验系数×班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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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验室的实际开课条件,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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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次实验课可安排1个自然班时,分组数=1,实验系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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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次实验课只能安排1/2个自然班时,分组数=2,实验系数=0.7(每班分成两组分两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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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次实验课只能安排1/3个自然班时,分组数=3,实验系数=0.6(每班分成三组分三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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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每次实验课只能安排1/4个自然班时,分组数=4,实验系数=0.5(每班分成四组分四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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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每个自然班分组超过4组时,按4组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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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认定的设计性实验、综合性实验其工作量按上述办法计算后再乘1.2;开放性实验按实际开放时间计算工作量。多组同时进行的只能算1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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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内野(校)外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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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课教师必须亲自带队实习,每带一次实习加5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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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外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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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外每周计算为36个学时/班,野外实习校内部分一周18个学时/班,每人同时至多指导一个班。(野外实习助课每周计算为18学时/班;野外实习队长每周5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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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大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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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数≤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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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学时*[1+0.7*(m-1)]*n ,m为班数n为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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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混选的校内大作业按30人记为1个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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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数4-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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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学时*[1+0.7*2+0.5*(m-3)]*n ,m为班数n为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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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数≥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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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学时*[1+0.7*2+0.5*2+0.3*(m-5)]*n , m为班数n为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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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多位(4人及以上)教师合讲的进展类或讲座类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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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为32学时的,负责人加8个学时;课程为16学时的,负责人加5个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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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课1课表学时计为1分,其中全外语课程(在新授课三年内)双倍分值计算;助课1课表学时计为0.5分(不占主讲老师的上课学时)。
**根据班级数量,按以上方法计算奖励学时数。
**为了避免实验、实习课的课时计算出现混乱,请老师们注意:
1.实验课由实验员代课的,请主讲教师与实验员相互协商后,准确填写各自的课时。
2.有多位老师带的校内外实习,请老师们相互协商后,准确填写各自的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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