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学年度科技创新评优活动已经启动,请各学院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京教17号)相关规定开展工作。本次科技创新评优成果获得时间为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期间。具体事宜说明如下:
一、填报方式
通过第二课堂线上系统完成填报,具体填报流程请参考以下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1Ay5LxL2zvELMyxypeycTg 提取码: 8r5g
二、填报时间
l 集中填报期:10月15日-11月1日
l 个人补报期:11月4日至11月10日
l 数据审核: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将于11月17日前完成所有提交数据的审核工作。
三、填报要求
1.科技创新先进个人(本科生+研究生)
l 获奖资格:在各类学科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公开发表科技学术论文、发明创造、具有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科技成果的在校生,具体标准详见附件。
l 填报说明:
①竞赛成果填报:分学院集中填报和个人补报两个环节。
主责赛事由主责赛事学院统一上报获奖信息并提交归档,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获奖数据分别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和团委填报。请注意获奖时间、获奖等级、团队成员、指导教师准确录入。
非主责赛事由获奖项目的团队负责人填报并附上获奖证书,团队其他成员请勿重复填报。个人补报后,由学院核实成果并提交归档。
**请注意:第二课堂系统中学生排序请按照获奖证书列示顺序进行填报,学生排序是创新创业人才推免资格认证及积分的重要依据。
②本科生论文、专利及软著成果填报:请各学院相关负责老师严格审核学生成果,确保知识产权成果发表时间与填报时间一致、作者排序准确、学生第一单位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2.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无需教师单独填报)
l 学生获奖经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审核认定后,其指导老师自动认定为“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教师指导赛事范围为学校2023-2024年竞赛清单所列赛事。
l 指导学生完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并顺利结题的教师学校授予“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荣誉称号。
四、工作要求
1. 所有参评学生本学年不能有“通报批评”及以上纪律处分。其他条件请参照《学生手册》要求执行。选拔推荐时保证公平公开,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 核实汇总后数据将于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网站公示3天。
3. 汇总公示后不增补信息,仅进行信息核对。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静 吴萌荫
联系方式:89739147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