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新能源与材料学院—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系(原新能源研究院)
2019年接收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的通知(第一轮)
暨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细则
本调剂工作细则(通知)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并结合新能源与材料学院—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系具体情况而制定。
1. 接收考生调剂的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新能源与材料学院—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系所调剂招生专业的调剂复试分数线;
(3)申请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本科所学或毕业专业与申请调入专业相近或对应;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当相同。
(6)只接收全日制高校本科生的调剂申请。
2. 接收调剂的专业与分数线
新能源与材料学院—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系本轮次接收调剂的均为学术型硕士。接收调剂的招生专业以及复试分数线如下:
表2.1接收调剂申请的招生专业及调剂复试分数线
接收调剂的招生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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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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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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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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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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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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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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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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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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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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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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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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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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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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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接收调剂考生的数量及要求
新能源与材料学院—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系本轮次拟接收的调剂生数量以及对调剂生的要求(如毕业或所学专业、初试报考专业等)如下:
招生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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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接收调剂生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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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生的初试报考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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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生所学或毕业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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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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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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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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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与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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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调剂工作程序
(1)报名:调剂工作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yztj/)进行。新能源与材料学院—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系本轮次接收调剂考生申请的时间为:2019年3月20日00:00至12:00。
(2)筛选:根据申请调剂考生的所学或毕业专业、初试报考专业、初试科目等情况对申请调剂的考生进行筛选。
第一梯队:申请调剂考生的所学或毕业专业与本学院招生专业对应或一致,且初试科目与本学院招生专业的初试科目相同;
第二梯队:申请调剂考生的所学或毕业专业符合本学院调剂要求,且初试科目与本学院招生专业的初试科目相同;
第三梯队:申请调剂考生的所学或毕业专业符合本学院调剂要求,且初试科目与本学院招生专业的初试科目相近。
总体上按照梯队顺序进行排序,在梯队内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直至达到招生专业的复试人数要求为止。
(3)复试与录取:调剂考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与本学院第一志愿考生同时进行。具体细则见《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新能源与材料学院—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系2019年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5. 联系咨询电话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10-89739070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9733075
监督举报电话:010-8973309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6. 其他事项说明
(1)如本细则与学校或者上级文件有不一致处,以上级文件为准。
(2)其它未尽事项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新能源与材料学院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