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和做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工作,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及录取工作方案》及《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本细则。
一、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主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培训材料审查、资格审查和学科复试工作;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考生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处理,纪检委员或纪委书记负责监督复试录取的全过程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蒲俊霖
副组长:黄国勇
成员:邱萍 江皓 罗聃 鞠斌杰
2、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不同类别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建立考生个人材料档案
组长:黄国勇
成员:周红军 王雅君 徐泉
秘书:刘旭霞 屈辰炜
3、材料审查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由博导组成,成员不少于3个
组长:周红军
成员:李叶青 王雅君 徐泉
4、综合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的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
组长:周红军
成员:姜桂元 刘坚 彭勃 郭继香
秘书:王春霞
二、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流程
1、申请材料审查
材料审查小组根据申请人的报名材料(包括:考生登记表、专家推荐书、成绩单、近年来在科研领域发表的论文、著作、获奖等相应证明材料)对申请人的培养潜质、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初审,按百分制给出评价结果,对未通过材料审查的考生备注原因。
材料审查评分标准:
(1)申请-考核制:
材料审核成绩(百分制)=英语成绩+发表论文+授权专利
英语成绩=四级或六级或雅思或托福分别折算成百分制成绩或学校统一考试的成绩
发表论文: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一篇JCR一区8分、二区6分、三区四区以及中文核心期刊4分;发表论文排名在二作及以后一篇3分;在非中文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一篇1分
授权专利:授权专利排名第一2分、授权专利排名第二及以后1分
(2)硕博连读考生:无此项评分
2、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5月9日(周四)8:00-12:00
(2)地点:新综合楼A410
(3)注意事项:资格审查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学位证书原件、学生证等进行资格审查。对有疑问的学历、学位证件将通过网上查询等方式确认,网上查询不到的考生应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获取书面认证报告。考生必须交齐材料,方可参加复试
3、体检
(1)体检时间:2018年5月10日,抽血时间:上午8:00-8:30 (空腹),其他项目体时间:9:00---11:00,过时不候
(2)体检费:5月9日上午8:00-12:00在新综合楼A410缴体检费158元/人(现金)
(3)体检表:考生持各学院(研究院)盖章的体检表按时到校医院体检;
注:未盖学院公章的体检表无效,校医院将不予体检!
(4)体检注意事项:体检前24小时内不要喝酒、不要吃油腻食物;不吃早餐,需空腹抽血
(5)参加人员:申请-考核制及硕博连读所有考生
4、复试
复试方式:复试采用差额方式,复试比例按不高于本招生规模(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150%比例确定。材料审查小组对所有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材料审核结果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公示(见附件1)。2019年拟招收博士生4名。复试分为专业笔试、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
(1)专业笔试: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考生都需参加专业笔试
笔试时间:5月10日下午14:00-16:00时间为2小时,地点:二教103
测试科目:化工综合50%+化学综合50%
(2)综合能力面试:
时间:5月11日下午14:00-17:00,面试地点:新综合楼A401
面试内容:包括学生的政治思想道德考核、外国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运用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重点考察学生思想道德素养、外语应用能力、专业知识面、综合能力、学科基础知识、科研能力、科研发展潜力、对学科前沿的了解。整个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分数:综合考核小组对考生的外语口语水平(15分)、基础知识的广博程度(20分)、专业知识的系统掌握程度(15分)、在论文中所反映的理论上的新见解和对生产实践的价值(20分)、对本学科前沿的了解、评价和新见解(10分)、口头语言表达能力(10分)、逻辑思维和分析综合能力(10分)等全面考核,合计100分。
面试步骤:综合能力面试时,首先由考生采取PPT的形式介绍个人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硕士论文的工作进展及成果、博士期间的研究设想等,汇报10~15分钟。申请者汇报完毕后,英语水平测试10分钟,专业测试10~15分钟,每位申请者综合面试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
三、成绩评定办法
1、复试小组成员对考生的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
2、面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总成绩="面试小组平均分*30%+导师给出的成绩*70%
3、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1) 申请-考核制考生
总成绩="归一化的材料审核成绩*20%+专业笔试成绩*10%+面试总成绩70%
(2)硕博连读生:
总成绩="专业笔试成绩*20%+面试总成绩*80%
4、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在笔试后1个工作日公示;
面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示。
四、录取原则
1、成绩靠前且达到本复试小组给定的招生指标内的学生具有被录取资格,其它学生暂不具有录取资格;
2、所有导师和具有被录取资格的学生双向选择决定具体指导教师;
3、如果具有被录取资格的学生没有被报考的导师录取,而且不同意调剂导师,则失去被录取资格;
4、录取资格有空位后总成绩排名靠后的学生依次递补获得被录取资格,导师与递补考生双向选择决定具体指导教师;
5、出现以下情况的学生不能被任何导师录取:
(1)面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
(2)成绩合格但在指标范围内没有导师接受者;
五、其它事宜
1、复试小组必须控制录取总人数在复试小组博士指标内。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应于入学之前获得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3、申请人应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3年内不在接收其报考。
六、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新能源与材料学院监督举报电话:89739070(院办)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89733075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89733309
七、其他未尽的非原则性问题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和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新能源与材料学院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