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做好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学院推免研究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
(一)推免工作小组
组长:李永峰
副组长:张嵩 邱萍 黄国勇
成员:于开元 李叶青 徐泉 刘峰 王荣亮
(二)推免申诉小组
组长:叶海木
成员:吴天宇 孙晖 李勃天 刘峰 王荣亮
(三)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审核小组
组长:邱萍
成员:于开元 李叶青 徐泉 于浩波 吴天宇 姜伟丽 孙晖 李勃天 周洋
二、学院推免研究生基本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道德素质、业务素质、文化素质、身体和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高,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身体健康,符合研究生入学体格检查标准。
(四)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前三学年必修课的学习且前三年必修课程成绩总优良率达到50%及以上;前三年专业年级综合测评排名均在前50%。
三、学院推免研究生遴选办法
(一)学生申请
学生须填写推免申请表,自主申请推免生资格,并获得我校2名本学科专业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推荐。未申请的学生不能获得推免生资格。申请表及专家推荐书见附件1、2。
(二)推荐专业
所有学生按照在读专业推荐,推荐的研究生录取专业由接收学校确定。
(三)推免类别
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类别包括:普通研究生、“专业+管理”复合型人才专项、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创新创业人才专项和国家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
每名学生只能申请一种推免类别。
(四)排名办法
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以及学生全面发展的综合评价。根据综合成绩确定具有推免资格学生的专业排名。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前三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占70%(满分70分),在进行必修课成绩计算时使用课程的初次成绩进行计算,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占10%(满分10分),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成绩占20%(满分20分)。前三年课程截止到2024年夏季短学期。
(五)前三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统计办法
1.前三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生手册》规定执行。
2.前三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按照专业分别统计。
(六)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统计办法
1.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生手册》规定执行,每年综合测评排名总人数以各专业当前在读人数为准。
2.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按照专业分别统计。
(七)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成绩统计办法
1.审核内容及分数
考核内容 |
考核方法 |
满分 |
权重 |
参军服兵役 |
服役及退伍相关证明 |
100 |
10% |
国际组织实习 |
录用通知、实习证明等 |
100 |
10% |
志愿服务 |
志愿服务累计时长及重点任务表现等 |
100 |
10% |
科研论文 |
核心期刊及以上第一作者或唯一作者,见刊发表 |
100 |
30% |
科研竞赛 |
竞赛级别及获奖等级 |
100 |
40% |
2.审核成绩计算方式
审核成绩= 参军服兵役分值*10% + 志愿服务分值*10% + 国际组织任职分值*10% + 科研论文分值*30% + 科研竞赛分值*40%
审核成绩折合成20分制,作为研究生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审核成绩,计入推免综合成绩。
3.审核说明
①志愿服务审核说明
以志愿北京线上系统中志愿时长为准,取专业最高志愿时长对应80分,以此为依据进行比例换算,得出专业所有学生志愿时长对应的加分(得分四舍五入)。获评省部级以上活动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加10分/次,参加国家或北京市重大活动及重大赛会任务顺利完成者,加10分/次,优秀活动志愿者和重大活动、赛会志愿者由审核小组认定。
②科研论文和科研竞赛审核说明
学生提交相关材料,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审核小组组织考核学生现场答辩,答辩专家组现场评定。
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专业领域核心期刊及以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为第一单位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且已见刊发表,方可以申请参加考核。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具体得分由审核小组认定。
在互联网+、挑战杯等全国性大学生竞赛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的奖励方可以申请参加考核(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赛事类别和奖项得分上限以学院认定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学科竞赛库作为参考,科研竞赛原则上只取一项,具体得分由学术专长答辩专家组根据竞赛含金量认定。团队组队获得奖项的,按照队长和队员进行区分,队长得分为奖项得分的2/3,队员得分为奖项得分的1/2。(队长是指获奖证书上排名第一的参赛学生)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审核时间:2023年9月12日
审核地点: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主楼A座417会议室
审核内容: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方面的表现。
(八)拟推免生递补办法
在校内公示期间,如有不合格的拟推免生,递补顺序为:本专业候补人选、本院其他专业候补人选、其他学院候补人选。
(九)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研究生正式入学前,有下列情况者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并通知接收单位:
1.不能如期毕业,或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
2.有违法违纪行为而受到纪律处分者。
3.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4.其他违背推荐条件者。
四、时间安排
(一)9月4日,各学院和相关部门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审核后予以公示执行。
(二)9月12日前,学院完成所有本科2021级学生的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审核以及专业排名。
(三)9月13日12:00前,所有拟申请推免的学生将推免申请表和专家推荐书交所在学院辅导员审核。
(四)9月15日学院审议、确定拟推免名单,公示拟推免生名单,并将拟推免名单报教务处。
(五)9月16日-9月25日,学校公示、审议、确定推免名单后上报。
五、公示办法
校内公示的人数为学院分配的推免生候选人数和每个专业推荐的候补人选(满足推免基本条件并提交申请的学生),公示信息包括: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拟推免名单、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查询网址:http://www.cup.edu.cn/cnem/index.htm
六、其他
(一)本细则由新能源与材料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二)其它未尽事宜由新能源与材料学院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附件1 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2 本科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附件3 自愿放弃申请声明
附件4 取消申请资格的说明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新能源与材料学院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