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新能源与材料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永峰
副组长:黄国勇
成员:蒲俊霖、邱萍、叶海木、李叶青、孟晓宇、李然家
1、纪检监察工作小组
组长:叶海木
成员:鞠斌杰、姜大强
2、材料审查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1)材料科学与工程:
组长:叶海木
成员:孟晓宇、相文峰、于开元、苗昕扬
(2)化学工程与技术/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组长:李叶青
成员:李然家、徐泉、王雅君、周洋
3、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不同类别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建立考生个人材料档案
组长:黄国勇
成员:刘旭霞、屈辰玮
4、复试工作小组:由各学科专业分别设立,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正高级或博士生导师)
二、复试细则的公布时间、方式
公布时间:2021年4月29日
公布网址:http://www.cup.edu.cn/cnem/
三、复试人员的遴选培训
1、遴选标准: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拔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
2、参加人员:各学科复试小组成员、技术支持及资格审查工作小组人员;
3、培训时间、方式及场所
(1)培训时间:2021年5月6 日上午9:00
(2)培训地点:主楼A417
4、培训内容: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确定复试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和考生出场顺序、提问分工及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等事项。重点对复试小组的行为规范、工作纪律、复试流程、软件使用以及突发事件处理等进行培训。
附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附件1)
四、招生人数、复试名单及比例的确定
1、各专业招生人数:
招生类型 |
招生专业及代码 |
拟招生人数 |
直博生(含本博一体化) |
学术型博士 |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0) |
12 |
5 |
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00) |
3 |
0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0808J5) |
3 |
0 |
工程博士 |
能源动力(085800)能源化学工程 |
1(非定向) |
/ |
3(中石油专项) |
备注:能源动力非定向工程博士接收本院调剂,具体调剂办法见《新能源与材料学院2021年接收博士研究生调剂申请的通知》。
2、复试比例:采取差额形式,学院原则上按不高于本专业招生总规模(“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200%的比例,根据材料审查结果确定复试名单。
3、英语考试分数线: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考试的考生,英语分数线≥60分。
4、复试名单见学院主页公式。
五、申请材料审查
1、申请考核制考生
材料审查小组根据申请人的报名材料(包括:报考登记表、专家推荐书、成绩单、近年来在科研领域中的科学研究论述、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获奖等相应的证明材料等)对申请人的培养潜质、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初审并打分,以百分制给出材料审查最终成绩。
2、硕博连读考生不进行材料审查,无此项评分,全部进入复试。
六、复试程序
1、复试时间、方式
复试时间:2021年5月8日8:30开始。
复试方式:采用远程网络复试
复试平台:采用双机位复试,腾讯会议为主系统。钉钉为副系统,用于视频监控及备用。请考生提前下载安装并熟悉使用软件。远程视频复试基本要求见附件2(点击下载)。
2、复试确认及资格审查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于5月3日12:00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mss.cup.edu.cn/logon),选择“博士研究生报考”栏目上传资格审查材料,完成“复试确认”。
资格审查材料的电子版要求如下:
①考生诚信承诺书(签字版)附件3(点击下载 )。
②居民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同一文件内后上传,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报名阶段已提交过身份证的考生无需重复提交)
备注:上述纸质版资格审查材料原件与博士笔试试卷一起邮寄至新能源与材料学院办公室。
3、复试分组
(1)通过资格审查的复试考生,将按照报考专业进行分组。
(2)复试前3天,各复试小组秘书建立微信群,用于复试信息的发布予确认,通知考生复试时间、复试流程、复试内容、应用软件、视频连接测试时间等事项。
(3)复试前1天,各复试小组秘书与考生在复试地点进行模拟测试,及时解决测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附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考生复试行为规范(附件4)
4、复试考核主要内容及要求
复试考核分为专业笔试、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
(1)专业笔试:对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申请者的专业知识进行全面考查,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笔试时间:2021年5月7日 上午9:00-10:00。
笔试方式:采用远程专业笔试,腾讯会议为主系统,钉钉为副系统,用于视频监考,考生需提前15分钟入场。考生自备空白A4纸作答并在上端写明姓名和准考证号。考试作弊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并通知考生所在学校或者单位。
答卷提交方式:答题完毕立即拍照,并将拍照答卷在考试结束10分钟内提交学院邮箱(cnem@cup.edu.cn),邮件命名为:学生姓名+报考专业,超时未发送,笔试成绩视为0分。
笔试答卷原件与资格审查纸质材料于复试结束3日内通过EMS邮寄,邮寄地址: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新能源与材料学院办公室 屈老师 电话:18811734987
(2)综合能力面试
面试小组针对考生的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英语应用能力水平、心理素质、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考生采取PPT的形式介绍个人基本情况、硕士论文的工作进展及成果、博士期间的研究设想等,汇报10-15分钟。申请者汇报完毕后,英语水平测试10分钟,专业测试10-15分钟,每位申请者综合面试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
七、总成绩计算
1、复试小组成员对考生的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
2、面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总成绩=复试小组平均分*30%+导师给出的成绩*70%
3、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1)申请-考核制考生
总成绩=归一化的材料审核成绩*20%+专业笔试成绩*10%+面试总成绩*70%
(2)硕博连读生:
总成绩=专业笔试成绩*20%+面试总成绩*80%
4、成绩公示:
复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示。
八、录取原则
1、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2、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各复试小组根据导师指标和考生总成绩择优录取;在招生指标范围内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候补名单,如果排名靠前的考生放弃或失去拟录取资格,按照候补名单的顺序依次递补。
5、无导师接收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其它事宜
1、各导师招生指标中已包含“申请-考核”制、直博生、硕博连读人数。
3、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应于入学之前获得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4、申请调剂的考生仅限在相同一级学科内进行。
5、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定向就业合同。
6、申请人应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3年内不在接收其报考。
7、学院将于复试成绩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未录取考生。
8、如本细则与学校或者上级文件有不一致处,以上级文件为准。
9、其他未尽的非原则性问题由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十、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新能源与材料学院招生咨询电话:89739070 邮箱:cnem@cup.edu.cn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89733075 邮箱:sdyzb@cup.edu.cn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89733099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新能源与材料学院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