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接收调剂基本条件
1、一志愿报考我院且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入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在相同一级学科(含对应的工程博士类别)内进行。
二、接受调剂考生专业、数量及要求
接收调剂专业(代码) |
接收调剂考生报考类别 |
调剂缺额考生数量 |
调剂生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要求 |
能源动力(0858) |
非定向工程博士 |
1 |
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三、调剂接收原则
按照调剂缺额指标200%的比例从报名调剂生中选择考生参加面试。
四、调剂工作程序
1、报名:考生须于2021年5月10日10:00-5月10日22:00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mss.cup.edu.cn/logon)进行调剂申请。
2、复试名单公布时间及方式:
经过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筛选确定调剂考生复试名单,复试名单见后续学院主页公示。
四、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2021年5月14日9:30开始
具体细则见《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新能源与材料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六、联系咨询电话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10-89739070 邮箱:cnem@cup.edu.cn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9733075 邮箱:sdyzb@cup.edu.cn
监督举报电话:010-89733099
七、其他事项
1、如本细则与学校或者上级文件有不一致处,以上级文件为准。
2、其他未尽的非原则性问题由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新能源与材料学院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