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发挥优秀毕业生榜样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中石大京就业〔2024〕1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2026届北京市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委员会组成
学院成立2026年北京市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
组长:陆雅莉
副组长:黄国勇、邱萍、韩瑾
成员:于开元、李叶青、徐泉、孟晓宇、詹洪磊、于浩波、王雅君、孙晖、李然家、李勃天、刘峰、周凌希、李田放
二、指标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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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优秀毕业生名额 |
校级 优秀毕业生名额 |
本科 |
9 |
19 |
研究生 |
8 |
15 |
三、评选范围
新能源与材料学院2026届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
四、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理想,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品德优秀,学术诚信,知行合一。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实验室的规定和安全规范。在校期间未受到过通报批评和处分,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就业违约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3.勤奋好学,成绩优异。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无不合格课程记录。在校期间获得过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及社会赞助专项奖学金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4.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能吃苦,肯奋斗,敢担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热爱劳动,乐于奉献,热心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校期间获得过十佳大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优秀团员、科技创新先进个人、文体活动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等荣誉称号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5.实践、创新能力强,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6.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基层就业创业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五、申请流程
1.自愿申请:申请人于2026年4月21日(周二)17:00前,将《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1)纸质版提交至主楼A409辅导员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学院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答辩候选人。
3.答辩评审:组织答辩评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公示报送:评审结果在学院官网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10-89735221
新能源与材料学院
2026年4月15日
附件1 优秀毕业生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