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实践是研究生获得实践经验,提高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的重要环节。充分、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依据专业实践大纲,现制定专业实践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
一、专业实践考核内容
专业实践考核包括个人总结、导师评价和学院考评三部分。
1.自我总结。研究生实践结束后撰写专业实践总结报告,报告字数不少于5000字,包括专业实践计划完成情况、实践内容与成果、实践收获(包括知识、能力和素质等方面)等。
2.导师评价。根据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表现和提交的实践总结报告,校内外导师对其实践能力、职业素养等做出系统的评价。
3.学院考评。依据专业实践大纲,制定专业实践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并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研究生专业实践情况统一进行答辩。
专业实践考核成绩(百分制)=校内导师专业实践报告评阅成绩*30%+校外导师专业实践报告评阅成绩*30%+答辩考核成绩*40%
二、专业实践考核安排
1.专业实践考核形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因工作站处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暂时未能返校的研究生可通过线上方式远程参加。
2.考核答辩以系为单位分组进行。答辩考核小组设组长1名,答辩专家不少于3人,由校内外专家组成;考核答辩安排(材料工程组)见附件1。(化学工程组安排另行通知)
3.专业实践答辩时间不少于15分钟,其中研究生汇报10分钟,专家提问、学生回答5分钟。
4.各答辩小组考核成绩优秀率不能高于50%,材料与化工专业考核标准见附件2。
5.学校每年组织开展校级优秀专业实践评选活动。专业实践考核导师评阅成绩、答辩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优秀的,学院按照不高于专业实践派遣人数10%比例择优推荐。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审核,经审核通过的,学校颁发校级“专业实践优秀奖”荣誉证书,并择优评选出年度“专业实践卓越奖”和“专业实践指导教师卓越奖”。
三、其他
专业硕士研究生在专业实践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专业实践考核成绩为不及格:
1.专业实践不认真,未完成论文开题的,或未完成专业实践计划的;
2.违反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的;
3.违反学校、基地有关规章制度,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
4.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等。
附件1 【材料工程】2019级专业硕士专业实践考核答辩安排
附件2 材料与化工专业实践考核标准
新能源与材料学院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