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与材料学院2024年接收博士研究生调剂申请的通知
根据学校《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接收调剂基本条件
1、已获得我校博士报名资格且审查合格,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入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在相同一级学科(含对应的工程博士类别)内进行。
二、接受调剂考生专业、数量及要求
招生类型 |
接收调剂专业(代码) |
接收调剂考生报考类别 |
接受调剂考生数量 |
调剂生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要求 |
学术型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0805J5) |
非定向 |
2 |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0) 材料工程 (085601) 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00) |
专业型 |
材料工程(085601) |
非定向 |
1 |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0) 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00) 化学工程(085602) |
能源动力(储能技术方向) (085808) |
非定向 |
1 |
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00)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0) 能源动力(清洁能源技术方向)(085807) |
*备注:因新能源科学与工程(0805J5)生源不足,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将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的1个科研博士指标转给材料科学与工程,按照递补顺序拟录取。
三、调剂工作程序
1、报名:考生须于2024年5月15日0:00-5月15日12:00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mss.cup.edu.cn/logon)进行博士调剂申请。
2、复试名单公布时间及方式: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学院原则上按照调剂缺额指标150%的比例,根据材料审查结果从报名调剂生中选择考生参加面试,经过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筛选确定的调剂考生复试名单见后续学院官网公示。
3、考生调剂复试确认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于2024年5月15日18:00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mss.cup.edu.cn/logon),选择“博士研究生报考”栏目上传资格审查材料,完成“复试确认”。
4、复试安排
(1)笔试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10:00 笔试地点:主楼A417
(2)复试面试时间:2024年5月17日9:00开始 复试面试地点:主楼A201
(3)复试形式、复试流程及复试考核方式、复试内容、录取原则等相关要求及信息,参见《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新能源与材料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https://www.cup.edu.cn/cnem/tzgg/43eb0bd94ed14271a3a3402bcf5dd1d2.htm)。
五、联系咨询电话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10-89739070 邮箱:cnem9070@cup.edu.cn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9733075 邮箱:sdyzb@cup.edu.cn
监督举报电话:010-89733105
六、其他事项
1、如本细则与学校或者上级文件有不一致处,以上级文件为准。
2、其他未尽的非原则性问题由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新能源与材料学院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