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结合新能源与材料学院的实际情况,确定如下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新能源与材料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和报考要求。
一、学习形式
招生类型 |
学习形式 |
招生方式 |
报考类别 |
学术型博士 |
全日制 |
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和直攻博 |
非定向、定向(仅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
工程博士 |
全日制 |
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和直攻博 |
非定向、定向(仅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
非全日制 |
申请-考核制 |
定向 |
二、招生方式
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包括: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以下简称“直博”)。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心理健康。
3. 学术型博士应具有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4. 工程博士应具有较好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创新实践能力,具备成为未来工程领域技术领军人才的培养潜力。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与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②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取得过较为显著的标志性研究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三名);
B.修完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全部学位必修课,并提交进修单位开具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6.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已获硕士学位,否则按同等学力对待。
7.在国(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在入学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8. 外语要求:不接收非英语考生
学术型博士、全日制工程博士需提供以下英语水平证明之一: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50(或良好)、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或合格)、或托福成绩≥80、或雅思成绩≥5.5或PETS5≥55;
非全日制工程博士需提供以下英语水平证明之一: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425(或合格)、或托福成绩≥80分、或雅思成绩≥5.5或PETS5≥55。
无法提供外语水平证明的,须参加并通过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9.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2月2日
第二阶段报名时间:2025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流程:
申请人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报名流程,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登陆“博士招生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具体报名要求、流程请查阅报名系统相关说明。报名网址:(http://gmss.cup.edu.cn/bs/index)。
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及时下载、打印报名材料。
硕博连读报名时间:2025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直博生报名时间、方法和流程见《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新能源与材料学院2025年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申请办法及复试细则》。
五、报考材料
第一阶段报考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日(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
请报名考生向学院办公室送交(或邮寄)以下材料:
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从报名系统打印);
2.报考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从报名系统下载);
3.两名与本门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信(从报名系统下载);
4.居民有效身份证:正、反面需扫描在一页上,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
5.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学校盖章原件)
6.学历学位材料:
(1)学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硕士)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硕士),单证(学位)硕士须提供学位证书查询结果;
应届硕士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国(境)外获得学位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7.英语水平成绩证明扫描件;
8.考生近年来在科研领域中的科学研究论述一份(从报名系统下载,1500字左右)。内容中涉及到的论文、著作、获奖等应有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9.以同等学力报考者还应提交:
①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证明或其他标志性研究成果的支撑材料;
②《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10.博士研究生导师同意考生报考确认书(从报名系统下载);
11. 非定向定向承诺书(从报名系统下载);
12.如有奖励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12项须按系统要求上传电子版材料。
报名材料形式审查结果于材料接收截止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在学院主页公示。
报名材料邮寄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新能源与材料学院办公室 李老师
邮编:102249 联系电话:010-89739070
注:报名材料须通过EMS寄送(不接受EMS以外的邮件)
报名材料送交地址: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北校区,主楼A402室 李老师
六、考核录取
(一)考核
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分为报考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两个阶段进行,学院将对资格审查名单进行公示,通过资格审查考生进入综合考核阶段(考生在综合考核前从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核内容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二)录取
1.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学院的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所有批次录取考生于2025年秋季入学。
2.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全日制招收非定向就业博士,非全日制招收定向就业工程博士。非定向博士生须在录取前将人事档案迁入我校。定向博士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与签约单位之间由合同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签约单位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
3.考生被两个以上(含两个)招生单位同时录取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七、其他
1.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须与博士报名系统中的信息一致且均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的报考、录取、入学等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2.考生咨询电话
新能源与材料学院办公室电话:010-89739070 学院邮箱:cnem9070@cup.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9733075
3. 招生简章和招生目录如有调整,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信息。如有与教育部 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新能源与材料学院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