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新能源与材料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组织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永峰
副组长:黄国勇
成员:蒲俊霖、崔立山、周红军、邱萍、叶海木、李叶青、孟晓宇、罗聃
2、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
组长:黄国勇
成员:刘旭霞、苗昕扬、周洋、郝龙帅、屈辰玮
3、纪检监察工作小组
组长:叶海木
成员:鞠斌杰、姜大强
二、复试细则的公布时间、方式
公布时间:2020年5月12日
公布网址:http://www.cup.edu.cn/cnem/
三、参加复试人员的遴选培训情况
1、遴选标准: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
2、参加人员:各学科复试小组及资格审查工作小组人员;
3、培训时间、方式及场所
培训时间:2020年5月8日9:00-11:30
培训方式:现场培训
培训场所:主楼A417
培训内容:对所有参加复试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重点对复试小组的行为规范、工作纪律、复试流程、软件使用以及突发事件处理等进行培训。
四、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
1、基本要求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学术作风,具备良好的科学道德。热爱祖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能胜任工作和学习任务。
2、学术型研究生业务要求
掌握所学专业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了解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潜力,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对本学科领域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与探索。具有较强的外语读写听说能力,能熟练地阅读、理解和翻译外文文献。
3、专业型研究生业务要求
掌握所学专业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了解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具有从事工程技术研究的潜力,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对本专业工程技术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创新型的设计和技术改造方案。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 力,能熟练地阅读、理解和翻译外文文献。
4、各专业招生指标分配
类型 |
专业名称及代码 |
招生负责系 |
招生计划 |
推免生 |
预录取 |
剩余招生计划 |
招生负责人(联系电话) |
学术型 |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0) |
材料系 |
46 |
7 |
3 |
39 |
孟晓宇 13401103268 |
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00) |
新能源系 |
23 |
0 |
5 |
23 |
罗聃 18612857482 |
专业型 |
材料与化工(085600) (01材料工程) |
材料系 |
33 |
0 |
1 |
33 |
孟晓宇 13401103268 |
材料与化工(085600) (02化学工程) |
新能源系 |
32 |
0 |
2 |
32 |
罗聃 18612857482 |
备注:预录取考生是指已经参加并通过学院组织的硕士研究生招生面试,且初试成绩符合专业复试分数线,并在系统中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可直接进入拟录取环节。
五、复试比例、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由于上线生源不充足,全部参加复试;
2、调剂考生各专业按招生规模的150%确定复试人数;
3、一志愿复试分数线(见下表)
专业名称 |
专业 代码 |
政治 |
英语 |
数学 |
专业课 |
总分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080500 |
37 |
37 |
56 |
56 |
264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081700 |
37 |
37 |
56 |
56 |
264 |
材料与化工 (01材料工程) |
085600 |
37 |
37 |
56 |
56 |
264 |
材料与化工 (01材料工程) |
085600 |
37 |
37 |
56 |
56 |
264 |
4、调剂考生复试分数线
调剂考生的复试分数线见《新能源与材料学院2020年接收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的通知》
5、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见学院主页公布。
六、复试程序
1、复试时间、复试方式及复试平台
复试时间:各专业研究生复试于2020年5月16日8:30开始
复试方式:采用远程网络复试
复试平台:采用双机位复试,腾讯会议为主系统。钉钉为副系统,用于视频监控及备用。请考生提前下载安装并熟悉使用软件。
2、确认参加复试
第一志愿考生均须在5月14号12:00前,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mss.cup.edu.cn/logon),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栏目,上传资格审查材料(资格审查材料打包上传,压缩包命名格式:考生编号+姓名+报考专业)、进行线上缴纳复试费,完成“复试确认”及“意向导师选择”。
资格审查需提交下列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材料:
(1)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学籍学历证明:
往届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须提交学生证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
(4)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签字版)(点击下载);
(5)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的学习成绩单;
(6)硕士研究生现实情况表现表(加盖所在单位人事或组织部门公章)(点击下载);
(7)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告知确认书(签字版)(点击下载)
以上材料通过资格审查者方能参加复试。
备注:因疫情原因,导致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无法加盖所在单位或学校组织或人事部门公章的,考生需提交个人情况说明并作出符合复试要求的承诺,连同其他资审材料打包上传系统。经学院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可参加复试。复试结束后,该类考生需补交相关材料,未提交者录取资格无效。
申请调剂的考生均须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报名,完成所有调剂流程,待调剂考生数据导入校内系统后,考生登陆系统填报导师、参加复试。
3、专业笔试
笔试时间:5月15日8:45-10:00
笔试方式:采用远程专业笔试,腾讯会议为主系统,钉钉为副系统,用于视频监考。考生自备空白A4纸作答并在上端写明姓名和准考证号。考试作弊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并通知考生所在学校或者单位。
答卷提交方式:答题完毕立即拍照,并将拍照答卷在考试结束10分钟内提交学院邮箱(cnem@cup.edu.cn),邮件命名为:学生姓名+准考证号+报考专业,超时未发送,笔试成绩视为0分。
笔试答卷原件于复试结束一周内通过顺丰或EMS邮寄,邮寄地址: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新能源与材料学院办公室 刘老师 电话:13671190981
4、专业面试及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
设立一定数量的面试题库,在面试时由考生随机抽取。
5、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复试考核方式
1、复试考核
(1)材料系考生(报考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工程)
“复试考核”由“专业面试”和“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两部分构成。
复试考核成绩=“专业面试”(100分)×50%和“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100分)×50%
(2)新能源系考生(报考专业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工程)
“复试考核”由“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和“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三部分构成。
复试考核成绩=“专业笔试”(100分)*20%+“专业面试”(100分)×40%和“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100分)×40%
2、复试内容
(1)专业笔试(100分):
题目设置:简答题,为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题型
时间:1小时
(2)专业面试(100分)
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的考核,同时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核。
考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至少1道题进行必答,复试小组成员随机提问至少3个问题。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该考生的专业面试成绩。
(3)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100分)
考察学生的发音、听力、表达、专业词汇和翻译能力。考生从题库中抽取题目,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该考生的英语水平测试成绩。
(4)综合素质考核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② 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将不予以录取。
(5)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八、总成绩计算
录取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考核成绩两部分折合百分制后组成。
总成绩(100分)=[初试成绩(500分)/5]×70%+复试成绩(100分)×30%。
九、录取原则
1、复试考核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综合素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录取序列:
① 首先从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② 其次按调剂批次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分批录取。
③ 签订“公开招考预录取意向”的学生按协议执行。
4、具备拟录取资格的调剂考生在复试完成后30分钟内需决定是否同意拟录取,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点击同意调剂到本院拟录取专业,完成调剂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
5、无导师接收者不予录取。招生系负责人根据复试考生在“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的意向导师,由导师当场确定是否指导该考生硕士研究生期间的学习和论文工作。如果考生填报的意向导师未选择该考生,由招生系负责人协调安排其他导师进行双向选择。如果没有导师同意指导该考生,或该考生不同意由招生系安排的导师指导,则该考生失去拟录取资格。
6、2020年我校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须签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告知确认书”,未签订者不予录取。
十、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的公布
学院将在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公布复试成绩、复试排名、总成绩,公示拟录取名单的时间另行通知。查询网址:http://web.cup.edu.cn/cnem/
十一、考生咨询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10-89739070 邮箱:cnem@cup.edu.cn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9733075,邮箱:sdyzb@cup.edu.cn
监督举报电话:010-8973309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