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教务处《关于开展2021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我院特制订相关转专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如下:
一、转专业选拔工作领导小组
新能源与材料学院转专业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本科教学副院长任组长和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各专业负责人、各专业本科教学副主任、本科教学秘书、学生辅导员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与学生转专业有关的政策,执行转专业的具体工作,并负责对专业情况及转专业要求进行咨询。
新能源与材料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邱萍
副组长:鞠斌杰
成员:叶海木 李叶青 高旸钦 孙晖 刘梦頔 夏丹 杨江夏
二、转专业申诉小组
组长:蒲俊霖
成员:孟晓宇、姜大强、李然家
三、审批流程
1.申请者需按照要求提交:(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新能源与材料学院)》纸质版,要求有辅导员签字及所在学院公章;(2)一份本人成绩单纸质版,成绩单需教务处盖章(在可信电子服务系统可自行办理);(3)如有奖项,请提交奖状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文件纸质版。以上材料请于5月6日17:00前交至主楼A410院办刘老师。
2.我院将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的同学需按我院要求参加面试,不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根据初审及面试结果,初步确定转入我院学生名单,并上报学校教务处进行公示。
4.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务必完成本学期原专业的教学所有要求(包括实践环节),夏季学期的课程按新专业班级的培养方案进行。
四、转入学生要求
1.申请者必须心理健康、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在以往的学习中无挂科记录。
2.所学专业应为理工类专业,且学习成绩在原专业排名前70%以内。
3.申请者应模范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未受到过任何处分。
4.学生转入新专业后,需按照培养计划进行部分转入专业的课程学习。
5.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和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接受2020级学生及少数优秀的相近专业的2019级学生,不接受正在休学和保留学籍的、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签有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的、已转过一次专业的、无正当转专业理由的学生申请转专业。
五、时间安排
1.5月6日17:00前,申请学生将转专业申请表、成绩单及其他支撑材料纸质版交至主楼A410院办刘老师,过期不再接受报名。
2.5月7日-5月10日,进行转入学生初审工作,并在学院主页公布面试名单。
3.5月18日前,学院安排面试,并根据初审和面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4.5月21日前,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汇总表报教务处。
六、注意事项
1.每名学生只能申请一个专业,对于申请两个及以上不同专业的学生,一经查出,将取消本次转专业资格。
2.学生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需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本次转专业资格。
3.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学生如退出转专业申请,仍然认定为已转过一次专业。
4.转专业学生编入同年级转入专业学习。如拟降级转入的,需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降级手续。
5.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的课程学习和考核,仍按照转出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执行。
从2020-2021学年夏季短学期开始,转专业学生的课程学习执行转入专业相应年级的培养方案,同时需补修转入专业前期已执行完的教学计划课程。学生转专业前取得学分的课程,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予以认可。
6.转专业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核以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规定为依据。
本办法解释权归新能源与材料学院转专业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新能源与材料学院
2021年4月22日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新能源与材料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