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的一级财务机构,统一管理全校教育事业费、科研费、基建经费以及经费的收支、核算、分析、监督工作。通过财务核算,正确反映和监督经济活动,分析经济活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财经纪律,促进增收节支,为教学科研服务。财务处现有41人,设正处长一名,副处长三名。
财务处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法规,遵守财经纪律;
二、制定学校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会计管理制度,对学校各类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
三、负责组织编报学校年度预、决算,研究跟踪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拟定预算调整方案;
四、负责全校的会计业务核算、资金管理、预算执行;
五、负责国库资金的审批、支付及登记;
六、负责办理基建工程和各项维修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编报基建、维修工程年终财务决算。
七、负责学校资产管理及账务处理工作;
八、负责全校发票开具及税务汇缴相关工作;
九、负责学生收费管理工作、在校职工工资、公积金的核算和发放工作;
十、负责后勤各实体中心的核算和报销工作;
十一、负责全校涉外费用核算及公费医疗报销工作;
十二、负责学校会计档案的整理汇总和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