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及相关单位:
近日,财政部、审计署联合印发了《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财监【2014】19号),在全国部署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为此,教育部于8月6日下发了《关于转发<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紧急通知》(教财司函【2014】402号)。为做好相关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是保障中央八项规定贯彻执行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单位主要领导对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学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文件精神择机进行抽查。
二、认真组织自查自纠
各单位即日起至8月18日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学校将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重点检查。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并按要求如实报送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总结和表格。开学后,学校将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开展整改工作。
三、及时报送自查自纠材料
各单位请于8月18日前通过OA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总结和附件3中的附表1-4(电子版)上传给财务联系人,同时将加盖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的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总结和报表报至办公楼财务处201办公室。
注:后勤管理处请协调各后勤实体填报工作。
联系人:吴丹舟
电 话:89733022/15117973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