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中心:
为加强和规范财务支出管理,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减少公务支出中现金的使用,根据教育部关于转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通知》等有关规定和教育部对我校科研经费检查中提出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未办理公务卡的人员,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公务卡的人员范围及时间
1、在岗在编职工必须办理公务卡。未办理或未成功办理公务卡的职工,请于2016年4月30日前,按照下列第二条“公务卡办理流程”办理。因未办理公务卡而影响报销业务的,由个人承担相关责任。已持有公务卡的职工无需再次办理。
2、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非事业编制人员,如因业务需要办理公务卡的,由个人提交办卡申请,经所在部门或项目负责人审核同意,并经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财务处办理。
3、学生暂不予办理公务卡。
二、公务卡办理流程
公务卡由本人自己申请,财务协助发卡银行进行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1、本人到财务处收入管理科领取《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申请表》。
2、申请人填写《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申请表》,同时要求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报送财务处。非事业编职人员须向财务处提交书面办卡申请证明。
3、财务处汇总申请材料,报发卡行审核无误后的15日内完成开卡工作。
4、公务卡办理成功后,由发卡行所在信用卡中心直接寄送至《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申请表》中填写的本人寄送地址(请仔细确认),由个人自行查收领取。
财务处咨询电话:89733080
建行信用卡中心电话:400-820-0588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财务处
2016-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