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科研项目财务决算管理办法》(中石大京财〔2017〕16号)第八条要求:科研项目财务正式决算前,符合以下情况的可以调账:
1、项目主管部门、委托方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已认定的调整事项;
2、在科研项目经费核算中有误的事项。
由项目负责人提出调账申请,经科技处、财务处审批签字后进行调账处理。调账完毕后,科研项目应按照调账后的收支明细编制决算报表。
为了节省师生往返两个部门的审批时间,财务处联合科技处推出了“科研经费调账申请线上审批”流程。具体操作如下:
1、项目负责人登陆e服务(https://eserv.cup.edu.cn/);
2、在“服务大厅”选择“财务资产”服务分类,点击“科研经费调账申请”;
3、按照要求填写申请,选择对应的调整事由,并提交相应附件;
选项一:“审计要求”指经项目主管部门、委托方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已认定的调整事项
选项二:“预算有误”指因未按照项目预算支出的事项
4、审批流程结束后,项目负责人打印《科研经费调账申请表》以及在系统中上传的附件,提交至主楼B座202各学院报销窗口处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