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08年3月初,昌平区地税局征管所对我校2007年科研项目应交营业税进行整改的检查通知,财务处在6月16日发布了《关于补交2007年科研项目营业税的通知》。95%的老师积极配合,及时到财务处补交了税款,学校已将有关税款及时上交税收机关。其余部分老师可能由于出差、上课等原因未在通知规定时间内补交税款。根据6月16日的相关通知,现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来财务处划卡的科研项目,从项目负责人的相关科研项目经费卡(X卡优先)自动划转,并请有关老师在6月30日前到财务处读写经费卡,以便顺利通过经费卡年审,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