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调整科研劳务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新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石大京财【2013】19号)及我校与中国银行签订的公务卡协议,现调整劳务发放流程如下:
一、科研劳务:
一)各劳务人员需使用中国银行卡作为唯一的劳务发放账户,没有中国银行卡的请及时办理。自2013年6月15日起请首先登录劳务代发系统,在人员管理中将接受劳务卡号统一变更为新的中国银行卡号,再进行劳务提取申请工作。
二)劳务提取中的在职职工及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工涉及到银行卡号更改的需到财务处登记更改。
三)所有新劳务提取需重新提交申请单,不得将以前劳务提取单直接复制转为待接受申请,以免出现信息不符的情况。
四)财务处将于一周内将劳务发放到各劳务人员银行卡内。
二、学生补助及临时工工资
学生补助及临时工工资发放将于7月份起统一发放到中国银行卡内,6月份已经做单发放的可不必更改。
各项目负责人及劳务人员请根据本通知,尽快进行银行卡办理及信息登记、更改工作,以便各项劳务及时、准确的发放。
学校财务将组织银行卡的批量办理,需要办理银行卡的请于6月14日11点前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到学生活动中心一楼集中办理。
联系人:吴丹舟
联系电话:89739093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2013-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