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会计档案电子化建设,持续推进办好师生民生实事,财务处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会计凭证影像化,利用影像设备将原始凭证及附件等报销资料进行扫描电子存档、查询。为做好凭证影像化工作,现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影像化适用范围
会计凭证影像化范围是校本部财务核算报销凭证,由学校财务处代管记账的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基金会及中国教育工会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委员会账务核算凭证,因以上单位各自使用的财务软件不同,暂无法实现凭证影像化。公费医疗门诊票据(不含住院费)由于单独存档,暂不影像化。
二、票据粘贴及投递流程
凭证影像化需要改变票据粘贴方式,票据粘贴调整为A4纸平铺粘贴,多张A4纸需用曲别针或燕尾夹固定后提交财务处(在职人员劳酬发放单据仍提交至人事处审核后统一转交财务处)。若自助投递请将报销单据按业务单分装至透明文件袋(投递柜旁已预备)后扫码投递。详细粘贴投递操作指导见财务处主页-通知公告,链接如下:https://mp.weixin.qq.com/s/v7-JaJDZGuRxUxUbR_-xmw。
三、其他注意事项
自2024年5月1日起将只接收按照新要求粘贴的票据。已经按照旧粘贴方式完成的票据,请于2024年4月30日前提交至财务处,财务处将尽快完成报销工作。
为提高报账效率和影像化效率,避免因粘贴方式、签字位置等错误产生退单,请各位师生协助财务处做好此项工作。
财务处
2024年4月25日